呼和浩特新聞網1月6日訊 據《呼和浩特日報》報道(記者 梁婧姝)記者從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在公平適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保障權益基礎上,實現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蘭察布市(以下簡稱呼包鄂烏)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政策標準統一,推動呼包鄂烏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我區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呼包鄂烏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統一籌資標準:根據呼包鄂烏前三年大病保險籌資總額、基金支出、基金結餘等情況確定籌資標準,2022年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50元。《通知》還統一政策標準:2022年大病保險起付線為年度累計個人負擔1.4萬元;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含符合政策的特慢病門診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剩餘超出起付線以上的政策範圍內費用部分,由大病保險按60%比例支付;全面取消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特困人員、低保物件和返貧致貧人口,起付標準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大病保險工作,認真組織實施,指導各地區規範政策銜接,適宜適度確定保障水平。指導經辦機構最佳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完善經辦服務,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各地要加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政策解讀和服務宣傳力度,增強責任意識,密切跟蹤分析輿情,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預期,讓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不斷提高參保人員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據悉,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其他盟市可參照執行。今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及待遇標準將根據基金執行情況進行適時調整。原《關於做好呼包鄂烏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