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新聞】;
10日,香港區域法院法官宣佈,被告溫嘉霖兩項暴動罪名成立,判處3年4個月監禁。
2019年8月31日,該被告在香港地鐵旺角站參與非法聚集,隨後被警方拘捕並被控多項罪名。(總檯記者 金東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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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香港區域法院法官宣佈,被告溫嘉霖兩項暴動罪名成立,判處3年4個月監禁。
2019年8月31日,該被告在香港地鐵旺角站參與非法聚集,隨後被警方拘捕並被控多項罪名。(總檯記者 金東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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