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前央視名人郎永淳駕駛一輛越野車在朝陽區大望路八王墳路口發生交通事故,隨後經酒精檢測為酒駕,10月27日被拘留。這又一次給人們敲響了警鐘。其實,開車的人都明白,交通部門不允許酒駕。可是,為什麼明知故犯呢?
有句話叫作,人類永遠都在犯著同樣的錯誤。這話又應驗了。無論交通部門如何懲罰,總是有酒駕的人出現。為什麼總是不記心呢?其實,人們明知故犯,反映出一個問題:有些人是缺乏公德心的,在出讓公共權力方面做的不夠。
按照霍布斯的理論,人的原初狀態是自然狀態。在自然狀態下,人的私慾膨脹,為了生存不惜跟他人發生爭鬥。酒駕從某種程度上也流露出人的個人私慾。但是,社會需要大家都出讓出一部分公共權力才能保持一種良好的秩序。
試想,在現在這個嚴厲打擊酒駕的時代尚且有很多人都不遵守規矩,可想放縱是什麼後果。其實,酒駕這種行為並不是害他行為,並不是有意傷害別人。但是,不要忘了,人們始終生活在人類大家庭之中,“公益”雖然肉眼看不見,但是卻與我們息息相關。
醉駕不僅僅是個人的問題,而涉及到他人的安全。萬一撞了別人怎麼辦。而這就涉及到社會公德的問題了。但是公德往往因為個人私利而被忽視,它需要人們的覺悟。酒駕時,多想想別人的安全,其實也是為自己的安全著想。為了自己的家人,也要杜絕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