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中國公民從美國、加拿大、愛爾蘭等第三國乘機抵達荷蘭,擬從荷蘭再經丹麥、比利時等其他申根國轉機回國,在荷蘭機場轉機受阻。
5月5日,中國駐荷蘭王國大使館釋出訊息,提醒擬經兩個或兩個以上申根國轉機回國的中國公民注意申根國機場過境問題。
根據申根簽證有關規定,連續過境兩個申根國等同於入境申根區,因此上述人員被拒絕入境,造成滯留。對此,使館提醒擬從申根區以外國家經兩個或兩個以上申根國機場轉機回國的中國公民:
(一)“不出機場”不等於“不入境”。根據申根簽證有關規定,中國公民過境一個申根國且24小時內不出機場國際轉機區域(如紐約-阿姆斯特丹-上海),可走國際轉機通道,無需辦理申根簽證;如要連續過境兩個或兩個以上申根國(如紐約-阿姆斯特丹-布魯塞爾-北京),則需走申根區境內轉機通道,屬於入境申根國家。
(二)由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歐盟實施入境限制,在荷蘭轉機的中國公民即使持有有效申根簽證也不能進入申根區境內轉機通道,只能在機場國際轉機區域停留,無法出關解決住宿問題,且機場人群密集,存在較大交叉感染風險。
(三)受疫情影響,各航空公司大規模削減航班數量,在荷蘭轉機的中國公民一旦出現滯留,臨時改簽其他回國航班極其困難。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