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網站訊息,商務部辦公廳日前釋出《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務領域 塑膠汙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禁塑限塑的階段性任務:
對不可降解塑膠袋,到2020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到2025年底,全部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和沿海地區縣城建成區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
對一次性塑膠餐具,至2020年底,全國範圍內的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餐具。2025年底,地級以上城市的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
對賓館、酒店一次性塑膠用品,2022年底,全國範圍內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膠用品。至2025年底,實施範圍擴大至所有賓館、酒店、民宿。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塑膠作為一種重要的基礎材料,在商貿流通領域應用廣泛。近年來,塑膠製品特別是一次性塑膠用品消耗量持續上升,對環境汙染治理帶來新的挑戰。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塑膠汙染治理的決策部署,紮實做好商務領域塑膠汙染治理工作,確保如期完成塑膠汙染治理各專案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禁塑限塑相關規定要求
2020年4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對商務領域塑膠汙染治理賦予了新的職責,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上半年 ,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先後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塑膠汙染治理的意見》(發改環資〔2020〕80號)、《關於紮實推進塑膠汙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20〕1146號)等政策檔案,對商務領域禁塑限塑階段性任務提出了明確要求(詳見附件)。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聚焦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餐飲、住宿、展會、電子商務等重點領域,準確把握不同塑膠用品在實施區域、時間節點等具體禁塑限塑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壓實地方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管理責任
各省(區、市)商務主管部門要層層壓實責任,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堅持嚴抓禁塑限塑與推動行業綠色發展並重,針對行業實際提出切實可行的治理措施,並納入省級政府實施方案。同時,要督促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地級以上城市商務主管部門,分析評估各領域重點難點問題,逐項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具體推進措施,確保完成本區域各階段目標任務。
三、做好一次性塑膠製品報告工作
根據《固廢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外賣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商務部門報告塑膠袋等一次性塑膠製品的使用、回收情況。商務部將另行制定商務領域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回收報告相關規定,並建立相應的資訊報送平臺,方便地方和企業報送資訊。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相關企業做好資訊報送工作,並按要求及時彙總上報。同時,要以適當方式公佈本地區塑膠製品使用回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四、完善商務執法監督機制
執法隊伍、職能保留在商務主管部門的地方,要依法依規切實履行好《固廢法》賦予的執法職責;執法隊伍、職能劃入市場監管部門的地方,要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配合綜合執法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要加強日常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曝光。監管中發現有關塑膠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行為的,應當及時將相關線索移交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
五、強化政策支援保障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政策引導,在綠色商場、綠色餐飲、電子商務平臺、再生資源回收等工作中,充分發揮規劃、標準、資金分配等政策導向作用,增加禁塑限塑相關要求,推動商務領域塑膠減量化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引導商場、超市等場所,透過積分獎勵等激勵手段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製品和可降解塑膠袋,鼓勵設定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推廣使用生鮮產品可降解包裝膜(袋)。加快建立集貿市場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度。在餐飲外賣領域推廣使用符合效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稈覆膜餐盒等生物基、可降解塑膠袋等替代產品。加強電商、外賣等平臺企業入駐商戶管理,制定一次性塑膠製品減量替代實施方案,推廣可迴圈、易回收、可降解替代產品。
六、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大對塑膠汙染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組織行業商協會、市場主體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進一步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禁塑限塑相關要求,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