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郭九濤 張爽 通訊員 曹瑩 張兆明 濱州報道
2020年4月22日,耿某來到沾化區法律援助中心,聲稱自己遭遇交通事故後,被對方保險公司起訴追償相關費用,因家庭困難,想請求法律援助。經瞭解,耿某是三級肢體殘疾,且該家庭為低保戶,符合法律援助條件,遂指派沾化為民法律服務所張兆明承辦此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
此次事故發生在6月15日,孫某駕車與同向行使騎電動三輪車的耿某相撞,耿某受傷,兩車均有不同程度損壞,交警大隊對該事故作出責任認定,認為孫某與耿某負事故同等責任,因立案需孫某的駕駛證影印件及孫某的保單,耿某無法獲得,故沒有起訴。某保險公司作為孫某所駕車輛的承保方,在賠償孫某車輛損失後,行使代位求償權,將耿某訴至法院,要求耿某賠償其按保險合同賠付給孫某的損失。最終,經過張兆明積極應訴,法院駁回了保險公司的訴訟請求。
區法律援助中心為進一步維護受援人耿某的合法權益,本案勝訴後,經受援人耿某的申請,繼續指派張兆明承辦耿某對孫某及其車輛保險公司提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訴訟,要求賠償耿某在該事故中造成的各項損失。區法律援助中心積極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更多、更優惠、更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全力維護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