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因堅持“無協議硬脫歐”而在英國議會連續遭到否決的鮑里斯·約翰遜首相,再一次遭遇“滑鐵盧”。
當天,英國最高法院的法庭在經過三天緊張激烈的審議後,宣佈約翰遜提出的讓英國議會休會五週的請求為“非法”。
訊息傳出,英國政壇和社會輿論譁然,議會內以工黨為首的幾乎所有在野黨派,紛紛要求約翰遜接受英國最高法院的裁決,恢復議會的正常活動,並引咎辭職。
一、反對黨與英國政黨制度
承認反對黨的存在是英國政治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特點,它被稱為“英王陛下忠誠的反對黨”。反對黨的獨特作用與兩黨制的長期穩定有著密切的關係,在一定程度上,反對黨的積極作用恰恰是兩黨制的穩定的一個重要前提。
英國的反對黨與執政黨同樣有著嚴密的組織、嚴格的紀律,它是女王陛下可供選擇的政府,其領袖也是可供選擇的首相。
反對黨領袖每年由固定基金中領取其薪傣,如果女王召集會議,他與首相併排坐在一起。
此外,國家同樣為反對黨提供一定的活動經費,儘管其金額要比德國和瑞典少得多。
人們稱譽英國的反對黨的發展“是19世紀對政府藝術的最大貢獻”。
19世紀20年代,輝格黨領袖蒂爾尼雷消極地認為:“反對黨的責任不是要提出什麼建議,而是反對一切,然後把政府趕下臺”。但是,隨著政黨組織的發展和完善,反對黨逐漸成為一個能完成必不可少的、起積極作用的組織。
直到1832年的改革法,.批評政府的責任一直在下院,隨著時間的推移,透過政黨制度,下院逐步被政府控制。於是向政府的挑戰便由反對黨承擔。
此外,由於這種挑戰是著眼於下次大選,反對黨必須提出建設性的、合理
的、更適合於選民所需要的政策。所以,現在英國的反對黨從根本上就不同於上個世紀中的反對黨了。
在英國政府的實際管理中,反對黨大致有以下幾項重要的作用;它是對政府行使權力的一種有效制衡和監督;反對黨的一切努力是旨在奪取下次大選的勝利。
二、反對黨的實際作用
因此,它的主要工作就是要挑政府的“毛病”,認真審查、批評政府的政策、找出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弊端,反對不必要的、極端的、尤其是有可能會為獨裁政府開啟方便之門的政策或立法建議,同時必須揭露政府侵犯公民個人權利的行政行為。
在執行上述任務中,反對黨一方面可以透過議會的質詢、辯論,迫使政府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另一方面,在議會之外,透過政黨組織,利用宣傳工具和公開會議等手段進行宣傳,對政府實行新聞、輿論的監督。
政府與反對黨之間的這種相互作用,不僅對議會,而且對整個英國的政治都是至關重要的。
在選民要求改變政策時,反對黨便可接過政府的責任,因為反對黨是女王陛下可供選擇的政府,它有一個“影子內閣”,它的前座議員標誌著一定大臣的職位,他們定期開會、研究、決定他們的政策和策略。
因此,適用政府的一些常規同樣適用於“影子內閣”,如內閣的集體負責制等;它接受英國憲法的根本原則,就必須遵循用資產階級議會民主的手段來取得權力。
換言之,它與執政黨對政治“遊戲”的原則的看法是一致的;它提出的批評必須具有明確的針對性和責任性,並必須以知識和經驗為基礎,只有在很少的情況下,它的政策才完全是出於本黨的利益考慮,因為它不僅要取信於選民,而且對於某些政策,如外交、防務、英聯邦事務;尤其是有關將來政府承擔責任的決定,首相有時要與反對黨領袖進行磋商。
另一方面,當國家的民族利益處於危急之時,反對黨就會與政府持同一立場,如對馬島爭端的態度等。在議會下院與政府合作處理實際事務。因為政府和反對黨都維護現行的政治制度,所以,這種合作是完全可能的。同時,兩大黨都承認,反對黨在憲法中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三、反對黨與英國憲制
在某種意義上,英國憲法的發展也是隨著兩黨制的發展而發展的。
1979年下院進行了戰後以來最有意義的一次改革,建立了14個與政府重要部門相應的議會選擇委員會(也稱部門委員會),反對黨議員在所有這些委員會中與執政黨議員一起工作。事實上,現在下院中的政府賬目委員會主席由反對黨議員擔任已成為常規。
在立法和控制財政方面,反對黨同樣有一定的責任,為使法律儘可能完善可行,同時照顧到少數人的利益,反對黨對政府在匆忙中制定或考慮不周的議進行認真的批改。在審查授權立法中,同樣發揮重要作用。
因此,執政黨的政策與立法並非與反對黨的不相干,而是在相當程度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反對黨的存在表明了英國憲法中言論自由的極其重要的原則:在英國,反對黨的存在一向被看作是自由和民主的象徵。
二戰前,西歐大陸搞獨裁統治的國家都要清除所有的批評、進行新聞檢查,以及取消反對黨等。英國則不然,政府對此的任何限制都會被認為是侵犯英國的自由。
正如艾弗·詹寧斯勳爵所說:“對自由國家的考驗就是審查相當於反對黨組織的地位”。人民對此的反應是很敏感的,因而被稱作是一種內在的“早期警報系統”。
以上這些作用反映了,在英國政府的實際管理中,反對黨確實起著重要的作用,它促使政府在正常的軌道上執行,同時政府也有賴於反對黨建設性的合理批評、監督與制衡。
反對黨不發揮這些作用,執政黨就有滑向極權統治的可能。正如昆廷·霍格所說:“從沒有一個有組織的反對黨到完全的獨裁之間並沒有很長的路”。
反對黨尤其是它的領袖必須根據知識和經驗來行動,因為他們隨時有可能擔負起管理國家的責任。
所以,反對黨的組織嚴密而有紀律,其政策必須符合實際並能為選民所接受。在國家的危急關頭,反對黨會與政府進行有效的合作,因為在社會、英聯邦和國際事務等方面,各政黨所信奉的政策基本上是一致的。
在某種程度上,兩黨制的某些特點恰恰與反對黨的作用有著密切的聯絡。
因此,“英國的反對黨是負責的,從來不是一種破壞性的和障礙性的”。如果兩大黨成為完全敵對的政治力量,那麼,兩黨制早就存在不下去了。兩黨制有其靈活性和機動性,有利於調節各政黨間、階級間、各集團間的矛盾,不至於因為不同集團之間的爭權奪利而同歸於盡。總之,英國議會兩黨制的實質是以兩黨輪流執政的方式維護其資產階級的統治。
英國的兩黨制與西歐大陸一些國家實行的多黨制來比較,有其有利的一面,同時也有其明顯的缺陷。
有利的方面:兩黨制下的政府更為穩定。由於行政與立法的密切結合,執政黨在議會下院擁有多數或絕對多數席位,在一定政黨紀律的約束下,反對黨無法動搖政府的穩定性.解散議會、重新舉行大選的權力實際控制在首相的手裡,反對黨無力左右,只有服從,儘管也可在議會提出對政府的不信任動議將政府趕下臺。’但這種情況很少發生,因為這樣做必須具有一定條件,例如,執政黨在下院只有微弱多數、某項政策很不得人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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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開門”
。資料來源
:胡康大:英國兩黨制的特點及反對黨的作用,西歐研究,199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