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婦聯優勢 助力脫貧攻堅 巢湖市婦聯多措並舉帶動婦女增收就業

發揮婦聯優勢 助力脫貧攻堅

巢湖市婦聯多措並舉帶動婦女增收就業

開展 " 姐妹牽手助脫貧 " 系列技能培訓,扶持巾幗創業就業示範基地,表彰脫貧致富最美家庭和脫貧攻堅最美女性 …… 這一項項暖心措施的背後是巢湖市婦聯著力為婦女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的縮影,同時也是婦聯組織助力脫貧攻堅的有力體現。

開展宣傳引導 注重立志扶貧

為了激發貧困婦女求富裕求發展的內生動力,巢湖市婦聯一方面依託婦聯絡統巾幗志願宣講團、巢湖女性微信公眾號、市婦聯網站大力宣傳關於新時期扶貧開發的重要戰略思想,準確解讀黨和政府扶貧開發的決策部署和政策舉措;另一方面開展 " 脫貧致富最美家庭 " 評選表彰,大力培樹推廣脫貧致富婦女典型,激勵和引導貧困婦女樹立自力更生、勤勞致富的堅定信念。2019 年,巢湖市婦聯共表彰 7 戶脫貧致富最美家庭,9 名脫貧攻堅最美女性。

○扦插茶苗技能大賽

加強技能培訓 注重能力脫貧

一技之長是婦女群眾的就業本領也是致富門路。2019 年,巢湖市婦聯一方面依託職業培訓學校,發揮巢湖皖嫂家政基地作用,針對城鎮下崗失業、失地、進城務工等婦女,全年開展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育嬰員、母嬰護理、保健調理(按摩)等培訓 15 期,共培訓婦女 728 人,培訓合格後全部推薦上崗就業。另一方面,實施巾幗脫貧行動,發揮女企家協會會員企業作用,開展技能競賽活動,先後推薦 53 名優秀女性參加上級技能培訓,並就評選出的巾幗創業就業示範基地,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凝聚社會力量 深化愛心扶貧

為貧困婦女兒童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是婦聯組織的重要工作。2019 年,巢湖市婦聯認真落實 " 貧困母親兩癌救助 " 工作,春節期間,為 19 位建檔立卡貧困 " 兩癌 " 婦女每人發放 1 萬元的救助金。並在 4 月底啟動 2019 年農村婦女 " 兩癌 " 免費檢查工作,在欄杆、中垾、槐林鎮三個鄉鎮免費篩查宮頸癌 5144 人、乳腺癌 5184 人 , 確診乳腺癌患者 1 人。

對特困女大學生,巢湖市婦聯積極發出倡議,號召社會各界愛心人士捐資助學,共募集愛心助學款 5.4 萬元,資助 18 名步入高等學府的特困女大學生;在母親節、六一兒童節、中秋節、春節等節日,婦聯也爭取社會各界支援,募集扶貧資金,開展慰問貧、病、殘等各類婦女兒童活動。(通訊員 陳紅梅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衛曉敏)

【廬州家長課堂】

高考 " 臨門一腳 "

專家支招備考 " 秘籍 "

受疫情影響,今年高考延期一個月舉行。距離 2020 年高考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最近,市民張女士向本報反映,自己和孩子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焦慮情緒。" 孩子的成績忽上忽下,我的情緒也跟著高低起伏。" 張女士告訴記者,最近一段時間,孩子每晚都在熬夜刷題,導致第二天精神不濟。看著孩子的臉日漸憔悴,她的心裡也難掩焦慮。

高考日益臨近,考生又該如何科學備考?對此,記者諮詢了國際高階註冊心理諮詢師、《廬州家長課堂》專家庫成員沐函老師。沐函從三個方面給出了自己的建議。

首先是體能準備。高考前期一定要確保孩子身體健康,有充沛的精力。因此在 " 吃 " 上面下功夫,做到飲食衛生,營養豐富,葷素搭配。切勿為了補充營養,急功近利,胡亂給考生進補,這樣不僅容易造成腸胃疲勞,還有可能會適得其反。

其次是作息調整。一個人有時體力充沛,有時卻渾身睏乏,這就是 " 人體生物鐘 " 在有規律地運作。因此,家長要利用考前的這一個月幫助孩子調整好自己的生物鐘,把考生精力最旺盛的時間調整到與高考相一致的時間段,模擬高考考場的氛圍和狀態,考前保證充足睡眠,養精蓄銳去迎接高考。

最後是心理調整。考試最重要的是抱一顆 " 平常心 "。考生的焦慮和緊張源於把考試看得太重,因此,父母需要營造家庭寬鬆、親情的氛圍,幫助孩子釋放焦慮情緒,可以經常給孩子鼓勵,為孩子加油打氣,高考並不能決定孩子的一生,充足的自信心和沉著冷靜的心態才是考試成功的 " 必勝法寶 "。

婚姻家庭 " 煩心事 "

民法典為你答疑解惑

2020 年 5 月 28 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家庭關係和諧與否,一頭連著家庭的幸福感,一頭連著社會的安定團結。結婚前對方隱瞞病情怎麼辦?對方在婚姻中欠的債,作為配偶有義務償還嗎?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屬要聽誰的?…… 這些婚姻家庭的 " 煩心事 ",聽聽民法典為你答疑解惑。

案例 1

小麗與相親認識的男子小張登記結婚後,發現小張經常很難控制自己的情緒,並揹著家人服藥。在小麗的多番追問下,丈夫這才承認自己在婚前就患有嚴重精神疾病,但因為擔心小麗會離開自己才隱瞞了病情。結婚期間,由於丈夫發病,小麗多次受到恐嚇威脅並被迫離家出走。對方婚前隱瞞疾病,小麗該何去何從?

解答:根據現行婚姻法,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屬於禁止結婚的一種情形。但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對方對此知情,那麼疾病還是結婚的障礙嗎?對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取消了將嚴重疾病作為禁止結婚情形的規定,明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婚姻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該案例中,小張向小麗隱瞞了自己的病情,小麗可在自得知小張隱瞞精神疾病時起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同時可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案例 2

小李和妻子小玲因感情不和而鬧離婚,在離婚協商中,14 歲兒子小浩的撫養權成了雙方二人爭奪的焦點。小李認為兒子和自己一個姓,應該由自己撫養,而小玲則認為,小李工作繁忙,常常出差,無法給予兒子應有的照顧。現兒子更願意跟著媽媽生活,媽媽小玲也主張兒子的撫養權,那兒子的撫養權到底應歸誰?

解答: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到底誰的意願最重要?民法典給出了明確答案。現行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將 " 兩週歲 " 的子女判歸母親撫養為原則,對已滿兩週歲的子女 , 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在審議民法典草案時,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已滿八週歲的子女已有一定自主意識,在撫養權問題上應當尊重他們的意願。民法典吸納了此建議,增加一條規定: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該案例中,小李和小玲的孩子已滿 14 週歲,在離婚時,故而應當尊重孩子的意願,由孩子自己來選擇跟誰生活,本案中,兒子選擇跟隨母親小玲生活是應當得到支援的,未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直到孩子獨立生活止。

案例 3

小芹和丈夫小孫經人介紹登記結婚,婚後,妻子小芹發現,丈夫嗜賭成性,在外負債累累,催債的人常年上門討要。不堪其擾的小芹向丈夫抱怨,沒想到卻遭到丈夫的毆打,丈夫小孫甚至威脅小芹,即使離婚,她身為前妻也要償還他欠下的賭債。對方在婚姻中欠的賭債,小芹有義務還嗎?

解答:在共同債務問題上,民法典吸納了最高法相關司法解釋的內容,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同時,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該案例中,丈夫小孫因賭博所欠的債務,由於該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屬於丈夫小孫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因此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並且小芹事後也並未追認,因而小芹無需共同承擔小孫所欠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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