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帶象牙回國被判6年半 捎點特產罪這麼大?

   一年前,女子姜某因去象牙海岸遊玩,帶回了六根象牙狀物品,結果在首都機場被扣留。一年後9月15日,女子因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被四中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女子自稱自己只是想帶點特產回家,可是罪卻如此大,可是她不知象牙是禁止非法走私的物品。


獲刑女子

  女遊客帶象牙入關被查

  昨日姜某被帶進四中院的刑事審判庭。姜某今年37歲,多年前和丈夫離婚,獨自帶著女兒和母親一起生活。平日裡,姜某的生活來源全靠她開的一家髮廊支撐,“收入能夠維持我們三個的日常開銷。”

  姜某說,2013年底,聽朋友說象牙海岸有個酒吧準備轉讓,其前夫也在象牙海岸做生意。11月28日,姜某乘飛機前往象牙海岸,並在臨行前購買了11月30日的返程機票。在首都機場,姜某選擇“無申報通告”出關,但海關人員在行李中發現六根象牙狀物品。

  由於尚不確定象牙的真偽以及價值,海關人員將這6根象牙扣留後,便讓姜某限行離開。今年2月,姜某被抓獲。

  一年後被抓並判刑

  昨天的庭審中,對於檢方的指控,姜某提出異議。“2013年把那幾根象牙扣了,也處理我了,怎麼過了一年多又把我抓了。”整個庭審中,姜某不止一次提出這個問題。

  公訴人在法庭上解釋,海關在查獲象牙後,需要進行真偽以及重量和價值等一系列的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夠罪才會進行抓捕並羈押”。隨後公訴人出具書證顯示,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建構攜帶的6根象牙原牙價值人民幣605629.84元。

  法庭上,姜某堅稱自己不知道購買並攜帶象牙回國是違法行為,“要知道是犯法,我肯定不能那麼大搖大擺入關。”

  供述有悖常理 無法說服審判官

  姜某說,這幾根象牙是其在象牙海岸時,花了2萬多元託朋友購買的,打算回國後找人做成象牙裝飾品擺放在家裡。針對其供述,公訴人當場指出幾處有悖常理。

  首先,偵查人員經過調查發現,姜某的家庭存款只有十萬元左右,但在花了兩萬多元的機票後,她卻只在象牙海岸待了一天時間,並在這短短一天內,花2萬元購買了象牙。

  其次,象牙被查獲時,是用錫紙包裹的,這說明姜某攜帶象牙入關時存在逃避X光檢查的故意。辦案人員此前特意向象牙海岸駐華使館瞭解情況,使館方面表示,科方早在1995年就已禁止象牙貿易。

  法院認定被告人姜某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姜某未當庭表示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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