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法院訊息,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干政案和收受國家情報院特別經費案發回重審後的第一次庭審將於1月15日在首爾高等法院進行。法院此次將朴槿惠的“親信干政案”和“國家情報院賄賂案”兩起案件合併審理。(1月13日封面新聞)
韓國法院重審朴槿惠案,能有什麼期待呢?估計很多人都已經沒有期待,只想看看還能出一些什麼意外。
朴槿惠從2017年10月宣佈不再出庭後,所有庭審均不再出庭。所以,不要期待朴槿惠在1月15日的重審中出庭,因為朴槿惠已經不再相信韓國法院,不再相信韓國法律。
對於韓國法院的判決,也沒有什麼值得期待的。此前,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獲刑25年,“國家情報院賄賂案”二審獲刑6年,加上已經定案的違反選舉法案獲刑2年,朴槿惠的刑期高達33年。“親信干政案”和“國家情報院賄賂案”發回重審後,外界普遍認為,朴槿惠的刑期將會加重。但是,朴槿惠早已對刑期看得很淡,33年也好,35年、40年甚至更多,對朴槿惠的意義都差不多。朴槿惠馬上68歲了,刑期多幾年、少幾年沒啥意義,關鍵在於能否獲得特赦、何時獲得特赦。朴槿惠對刑期沒有期待,外界又能有啥期待?
最近一段時間,朴槿惠及其朴槿惠案出了一些意外:比如,去年9月,韓國法務部破天荒地讓朴槿惠走出看守所,到醫院接受治療,而且在醫院裡進行了兩個多月的康復,這是一個很大的意外,因為之前,韓國檢方已經兩次拒絕朴槿惠停止執行監禁申請。又如,關於朴槿惠發回重審的兩案,當時外界普遍認為終審法院會在二審法院判決的基礎上,對刑期做一點調整——多幾年、少幾年或維持原判,就會結束朴槿惠案審理,但最終,終審法院給朴槿惠也給外界開了一個大大的玩笑——兩案均發回重審。
那麼,在1月15日朴槿惠案的重審中,是否還會出一些意外呢?會出一些什麼意外?估計這才是外界最關心的問題,各位讀者不妨大膽設想一下。 (毛開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