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郜小平)非深戶籍持居住證即可申請、新購純電動汽車補貼2萬元、停車每天免費2小時……6月10日,深圳對外發布《深圳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主要圍繞放寬申請條件、擴大增購範圍、給予財政補貼、提供停車優惠等方面,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根據《通知》,深圳市將允許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及持有效身份證明並按該市公安機關規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的華僑、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在深圳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的外國人申請新能源車增量指標。
深圳還進一步擴大增購人群的車型範圍:對名下僅有1輛在深圳市登記的小汽車,或僅持有1個有效的深圳小汽車指標的個人消費者,將其增購新能源車車型範圍擴大為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動汽車。
此外,對於新購或者置換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也將給予財政補貼。其中,新購純電動高階型或經濟型乘用車補貼2萬元/車,新購插電式混動高階型乘用車補貼1萬元/車。對將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車(或新能源車)舊車置換更新為新能源汽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補貼,其中,置換更新為純電動高階型或插電式混動高階型乘用車補貼2萬元/車,置換更新為純電動經濟型乘用車補貼1萬元/車。
深圳還對新能源汽車設定了停車優惠:在深圳市路內停車位,新能源汽車每日免首2小時臨時停車費,或者每日首次停車時間1小時以內(包括1小時)的,第二次停車免1小時臨時停車費。
該《通知》自2020年6月7日起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