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日前公佈了《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提到預防性疫苗等藥品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有的自媒體將其解讀為“現在免費接種的疫苗以後要自費了”。對此,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專家稱“這純屬誤讀”,政府提供的免疫規劃疫苗與醫保目錄藥品是兩個不同的資金渠道,分屬於公共衛生體系和基本醫保體系,同時兩者也是互相銜接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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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免疫規劃疫苗與醫保目錄的關係,該專家表示,按照去年12月1日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我國將疫苗分為免疫規劃疫苗和非免疫規劃疫苗,其中的免疫規劃疫苗由政府免費提供,資金來自於財政的公衛資金而非醫保。人們平時熟知的“一類苗”就是免疫規劃疫苗,比如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則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保基金中支付,而應由公共衛生負擔的費用並不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此次國家醫保局出臺《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更加清晰地界定了基本醫保的支付範圍,有利於發揮基本醫保保障功能,更好的減輕參保人員看病就醫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