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報道 記者 楊偉民】香港“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拖欠立法會薪津及訴訟費,賴賬不還,立法會18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梁提出破產申請。
據香港“01”網19日報道,梁頌恆與“青年新政”前黨員遊蕙禎2016年10月陷入“宣誓風波”,最終被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該案於今年5月在區域法院提訊,由於梁頌恆不理會多番追討,行管會7月開會後決定呈請其破產。8月18日,行管會向高等法院申請,要求頒令梁頌恆破產。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12月2日進行首次聆訊。
行管會接受了遊蕙禎分期48個月攤還的方案,遊每月須歸還2.5萬港元。因此,破產申請名冊上並未包括她。此前,與反對派關係密切的“長洲複核王”郭卓堅因4起案件而拖欠政府訴訟費超過156萬港元,今年5月遭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7月,高等法院頒佈破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