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臺灣弒母男子改判無罪丟給衛生局,法官坦言若私自離開只能讓他“跑了就跑了”……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趙友平】臺灣桃園梁崇銘弒母案昨日(20日)二審改判無罪,臺灣高院將他責付給桃園市衛生局,衛生局變成“監護人”。臺媒稱,此做法史無前例,且因沒有強制處分,法官坦承,如果他第二天就失蹤,也只能讓他“跑了就跑了”。

將臺灣弒母男子改判無罪丟給衛生局,法官坦言若私自離開只能讓他“跑了就跑了”……

臺灣TVBS新聞網報道截圖

據臺灣TVBS新聞網報道,桃園市衛生局副局長陳麗娟透露,因為此案責付衛生局為全臺首例,沒有前例可參考,衛生局只能邊做邊看,目前預計將派人按“衛生福利部”精神個案收案標準,評估個案的精神狀態,若精神鑑定異常可安排住院治療,若正常則其家人可收留,未來會由公共衛生護士、居住地的派出所等定期聯合探訪。

將臺灣弒母男子改判無罪丟給衛生局,法官坦言若私自離開只能讓他“跑了就跑了”……

梁男弒母案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圖源:TVBS資料畫面

報道稱,不過由於沒有強制處分,如果梁崇銘私自離開、失蹤,法官坦言只能讓他“跑了就跑了”。臺灣高院發言人兼庭長洪於智稱,責付時已取得梁崇銘同意,由人陪同他前往療養院,若醫生診斷需治療,會依據精神衛生法規定進行,至於戒護時間長短,也交由專業單位認定。

報道提及,對於梁崇銘未來有可能回家居住,鄰居紛紛表示擔心。據瞭解,他有一個哥哥三個姐姐,雖然姐姐曾求法官不要判他死刑,但其三姐表明不會讓他返家,連家裡大門鑰匙鎖都換掉。

臺灣桃園市34歲的男子梁崇銘拿菜刀37刀砍死母親,手段兇殘、震驚社會,據臺媒報道,2018年10月17日晚上6點多,梁崇銘因故和母親發生衝突,他竟衝進廚房拿菜刀猛砍其母頭部、雙臂及身體多處,共狂砍37刀,梁母倒地死亡。梁又用刀斬首母親、砍下左腕,最後將頭顱從陽臺拋至所住小區的中庭。警方請來消防員破門,同時動用辣椒水將梁制伏,送醫時,梁仍不斷喊:“砍死她!”

將臺灣弒母男子改判無罪丟給衛生局,法官坦言若私自離開只能讓他“跑了就跑了”……

梁男弒母后將母親頭顱及傢俱雜物丟至小區一樓。圖源:TVBS資料畫面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依殺害直系親屬罪判無期徒刑, 20日二審改判無罪。法院認為他犯案時因吸毒、藥癮作用造成急性發作而殺母,在當時已沒有辨識能力,法院還把他責付給桃市衛生局。

對於法院把吸毒後拿刀砍死母親的梁崇銘改判無罪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的做法,臺灣有法界人士質疑法官將燙手山芋丟給衛生局實屬不當。法官既然認為其無再犯之虞,為何又責付衛生局,前後矛盾,顯然法官也不放心就這樣放他出去。

將臺灣弒母男子改判無罪丟給衛生局,法官坦言若私自離開只能讓他“跑了就跑了”……

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截圖

據“聯合新聞網”報道,有檢察官說,責付是強制處分的一種,是具保、限制住居等羈押替代手段,法官為何可以將“無罪之人”責付?若擔心放出來可能有危險,為何不先裁定宣告保安處分?

臺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慶義說,衛生局是主管衛生行政機關,非精神病院,未必有醫療精神病患專業人員,既無戒護警力、也無容留場所,把燙手山芋丟給衛生局,實屬不當。把梁崇銘責付桃園市衛生局,衛生局是否有能力負起重責,若無相關配套措施,悲劇恐重演。

李慶義以21年前王姓男子殺妻、殺幼子後被判無罪、回家後再殺長女的案例,來強調不容悲劇重演。

當初偵辦的檢察官邱雲昌則稱,精神鑑定制度未做到防患未然,對被害人太不公平,也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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