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17日電 (孟植良)近年來,窨井“吃人”事件頻發。據不完全統計,僅2017至2019年新聞媒體報道的窨井“吃人、傷人”事件就有70餘件。
6月12日下午,一場聚焦防治窨井“吃人”的會議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召開。這是住建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能源局等為成員單位的推進窨井蓋問題治理部際工作協調小組召開的首次工作協調會議。此次會議主要是為了落實最高檢發出的第4號檢察建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受邀派員參會。
深入調研,最高檢第4號檢察建議“誕生”
“當前,窨井蓋仍存在權屬關係複雜、管理單位責任意識不強、質量不過關等問題,人員墜井事件在一些地方也時有發生。就在前幾天,鄭州又有一女童不慎墜入公園綠化帶一化糞池井身亡,此類事件讓人痛心。”12日下午,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廳長元明在協調小組會發言時說。
針對近年來窨井“吃人”事件頻發問題,今年4月下旬最高檢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了充分研究後,4月28日,第4號檢察建議“誕生”了。
第4號檢察建議是最高檢發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同時抄送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能源局等相關單位,就是為了推動有關部門重視窨井蓋安全問題,消除公共安全隱患。
時間回溯至2019年11月,湖北一男童墜入綠化帶無井蓋窨井中身亡,該事件引發公眾廣泛關注。其後,多地墜井事件被披露,引起最高檢領導高度重視。最高檢檢察長張軍要求最高檢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司法解釋檔案,依法懲治盜竊、破壞窨井蓋以及相關職能部門失職瀆職等犯罪行為,透過司法手段推動完善窨井蓋問題社會治理,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今年3月16日,最高檢聯合最高法、公安部共同印發了《關於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聚焦當前涉窨井蓋相關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少,盜竊、破壞窨井蓋等犯罪適用罪名不準確、罪責刑不相適應,窨井管理部門疏於、怠於履行監管職責或者履職不當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等問題,規範從嚴懲處涉窨井蓋危害公共安全類犯罪,有針對性地打擊涉窨井蓋的失職瀆職犯罪行為。
“在制定指導意見的過程中,我們對近年來涉窨井案件情況進行了調研。”元明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從收集到的案例來看,僅2019年全國因窨井施工、管理、養護不當致人傷亡案件就有155件,其中,死亡16人。“造成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井蓋與地面凸凹不平(49件,約佔31%);二是井蓋缺失(54件,約佔35%);三是井蓋老化、破損、變形(23件,約佔15%);四是井蓋鬆動、錯位(18件,約佔12%)。此類事故頻發,與責任單位安全意識不強、管理不規範、工作不到位有密切關係,暴露出當前窨井施工、管理、養護等方面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元明說。
緊鑼密鼓,住建部推動檢察建議落實
字數近3000字的最高檢第4號檢察建議內容詳盡具體,涵蓋全面,從加強窨井蓋管理、進一步壓實安全責任、推動管理創新、提升社會參與度等方面提出具體建議。“請貴部在收到本建議書後及時研究,採取有力措施推進井蓋問題治理,並在2個月內向我院書面反饋工作進展情況。”第4號檢察建議結尾寫道。
“最高檢關於推進窨井蓋問題治理的檢察建議書,對窨井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隱患問題作了細緻深入的研究分析,並對今後進一步加強窨井蓋建設管理工作,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體現了最高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以及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12日下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姜萬榮在推進窨井蓋問題治理部際工作協調會上表示,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社會治理能力,牢固樹立“小井蓋、大民生”的工作理念,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腳下安全”。
“我們還收集了今年兩會代表委員提出的與窨井蓋建設管理工作相關的建議、提案。在看到山西省太原市市政管理處的王潤梅代表向全國人大提出關於提高井具標準要求的建議後,我局積極與王潤梅代表聯絡,對其提出的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負責具體落實最高檢檢察建議書相關工作的住建部城市管理監督局局長朱長喜說。
據朱長喜介紹,在前期向部分城市主管部門瞭解窨井蓋建設管理總體情況,以及與相關部委充分溝通的基礎上,5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成立由相關單位組成的推進窨井蓋問題治理部際工作協調小組,並起草了《關於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推進窨井蓋問題治理檢察建議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分別向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能源局發出徵求意見函。
凝聚共識,各成員單位協同發力
在收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工作方案》後,相關部委意見如何?又進行了怎樣的反饋?
記者瞭解到,各成員單位與會人員普遍認為,最高檢就窨井蓋問題制發檢察建議體現了檢察機關對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切身利益的關注。在收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來函後,各成員單位均要求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了初步摸底。
工信部與會人員提出,目前通訊井蓋實行市場化,井蓋產權單位為聯通、電信等通訊企業,擬考慮後續將通訊企業一起召集過來共同推動問題解決。
“在井蓋巡查方面可以探索充分發揮基層派出所、社群民警的巡查力量,促進及時發現問題,保證相關單位及時履職;進一步貫徹落實打擊井蓋相關違法犯罪,提高懲治相關犯罪的威懾力,提升公民法律意識。”公安部與會人員說。
交通運輸部與會人員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公路一般不設定窨井蓋,但是在一些城鄉結合部、城鎮交匯處或者服務區等處也存在部分井蓋,此類井蓋的產權、管理關係較為複雜,今後將對全行業高速、國省公路進行排查,對全部井蓋進行登記造冊,明確歸屬、確定責任,積極配合住建部摸清井蓋底數,釐清責任,確保管養到位,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
“將切實督促落實產權單位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各地城管部門的監管責任。由於國家能源局對管線以及井蓋沒有監督管理職責,不是垂直管理單位,後續工作還需充分依靠電網公司等井蓋權屬單位進一步落實,擬考慮吸納相關權屬單位的參與。”國家能源局與會人員現場表態。
“我們高度重視維護資料傳輸安全,平時對管線設施的巡查比較及時,尤其是重大活動、節日期間,但目前尚未將井蓋管理問題列入巡查重點,今後會將井蓋管理問題納入線路管理進行統籌安排。”國家廣電總局與會人員表示。
從機制建設角度,元明在協調小組會上建議以國務院名義制發加強窨井蓋建設管理指導意見,提高檔案的位階和權威性;明確不同階段窨井蓋責任歸屬,將窨井蓋等基礎設施安全督導、巡查列為常態化工作,建立事故應急處置機制,建立事故應急處置機制;完善事故處理情況通報工作。
在相關部委與會人員進行充分研討後,姜萬榮表示,住建部將針對調研摸清的窨井蓋建設管理工作中存在問題,形成進一步加強窨井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爭取在2020年10月底前,各成員單位聯合印發指導意見。積極推進《城鎮地下管線管理條例》的立法程序。推動創新管理手段,將窨井蓋納入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監管範圍,推進地下管線智慧化改造。
“作為司法機關,我們會積極協助推動窨井蓋建設管理指導意見相關規定落地,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責任追究機制,使窨井蓋相關違法犯罪得到依法懲處。”元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