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商送的塑膠袋裝滿面額百元的現金,一紙處分結束了他42年工作

8月1日,四川省原新津縣(現新津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成都新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王利志,本應當和戰友相聚共憶崢嶸歲月,然而與以往過節的熱鬧歡樂不同,今年王利志獨自在看守所,只有鐵窗和悔恨相伴。

建築商送的塑膠袋裝滿面額百元的現金,一紙處分結束了他42年工作

一年多前,他收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決定。

本該站好“最後一班崗”的國企領導幹部,為何被一紙處分決定畫上了42年工作的句點?一個曾宣誓永遠跟黨走的黨員,為何背離了初心使命?

這一切,要從王利志擔任原新津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一把手”說起。

紅包“初體驗”曾讓他忐忑不安

2007年3月,王利志從新津縣中小企業局調任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負責當地基礎設施專案投融資工作。到如此關鍵的部門擔任“一把手”,王利志頗感志得意滿:“當時心想,終於到了有權有實的崗位了。”

剛剛結束十年軍旅生涯轉業到地方時,王利志是很多人眼中勤懇上進、工作投入的年輕人。有了工作業績,加之透過函授取得了經濟學方面的文憑,頗受認可的王利志從縣委老幹局轉崗到縣鄉鎮企業局,走到了更關鍵的經濟部門。從一般幹部到辦公室主任、局長助理、副局長、局長等職,再到縣國投公司“一把手”,在職業生涯中,王利志也曾兢兢業業。紮實的工作業績曾讓他多次獲得縣委縣政府表彰。

走上自己口中有實權的新崗位後,王利志卻迷失在對他有所求的人的恭維聲中。“尤其是建築商,幾乎都要求關照,說會感謝我。這在過去是沒有的。我覺得權力還是有點大,暗自高興。”同事的羨慕、商人的奉承……都給王利志內心帶來了極大的滿足。

權力帶來的虛榮感慢慢模糊了他心中的防線。剛到國投公司不久,王利志在一個專案開工儀式上收到建築商湯某悄悄塞來的紅包。聽到對方“多多關照”的請託,王利志心裡有些飄飄然,內心防線逐漸被得意和僥倖取代,最終沒有拒絕。上車後,他看到紅包裡有幾千塊,心裡又喜又怕:“喜的是一當上公司老總就有人送禮,說明公司確實有油水;怕的是不熟悉的人剛接觸就送紅包,萬一對方給我下套呢?內心還是有些擔心的。”

紅包“初體驗”曾讓王利志內心忐忑,然而等第二次收紅包時,他卻開始感到“理所當然”。

當時,成都某建築公司經理王某某向王利志訴苦,說已完工專案被其他人卡著,一直沒有付款。王利志瞭解情況屬實後,積極幫忙推進流程,國投公司很快按規定支付了工程款。

“王董你是好人,體恤我們這些生意人的難處,體貼工人。我和工人都感謝你!”王某某感激不盡地塞給了王利志3000元紅包。

第二次收紅包的經歷衝擊了王利志的認知,打消了他的顧慮:“本是應該支付的款項,別人拿到錢後不僅感激我,還送紅包,甚至誇我是大好人。這樣含著淚水的感謝是發自內心的,金額也不大,他不可能告發我。”

送禮者的“情真意切”成就了王利志的心安理得,貪慾一旦萌芽,就要成長茁壯。專案請款資料中夾帶的紅包,他收下了;建築商接踵而至的拜年紅包、土特產、禮品,他收下了。僅僅上任第一年,王利志就收受紅包約80萬元,而他當時每個月的基本工資才1600元左右。

有人錢送少了都讓他感覺不舒服

多年來,王利志的“朋友圈”熙熙攘攘,八小時外的生活暗藏玄機。他在懺悔書中說:“凡是有建築商請吃飯,再忙也要參加;凡是有建築商打電話請喝茶,我也要參加。”因為他知道這些活動背後都有要送錢給他的意圖,他不能更不會缺席。

2009年,為了一個標的7600多萬元專案的工程款,每到付款節點,建築商楊某某都會找到王利志聊天吃飯,請他在工程款撥付方面給予幫助。當年6月的一天,王利志和楊某某在一家餐館聚餐。餐後道別時,楊某某拿出一個塑膠口袋,說是感謝王利志的關照。兩人客氣一番,楊某某把塑膠袋放到王利志的副駕座位上,王利志沒有再推辭。開車回到小區,王利志在車上就急不可待地開啟塑膠袋,發現裡面全是面額百元的人民幣現金,一共4捆,每捆10萬元。

一次性收到如此大筆的現金,王利志把錢藏在車裡,好幾天不敢輕舉妄動。但過了很長一段時間,一直風平浪靜。他想:“中標確實是我幫的忙,不然他中不了。下一步工程款,他也得在我手頭拿,量他也不敢告發我。”幾番考慮,王利志決定將錢收入囊中,他先後讓侄子、侄女辦了兩張銀行卡,把錢存入後供自己使用。

2011年3月,王利志調任成都新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主要和中小企業打交道。企業主們在與他接觸中逐漸琢磨出了“潛規則”:不送錢的話,或是擔保獲批時間比別人晚,或是難以透過審保會,或是審批材料有問題不容易過關。許多企業主心領神會,順利獲得擔保貸款後,每到逢年過節,都要到辦公室或在家附近給王利志送錢,數額大多在1萬左右,個別達2萬至4萬。

王利志很清楚,這些企業主一方面是感謝他同意貸款,另一方面是想為下一年度擔保打埋伏,還有些企業是怕貸款過不了審保會,會前來表示表示。於是,他都來者不拒。他手中的擔保貸款審批權,本應成為中小企業資金週轉的“及時雨”,王利志卻將其變成半道打劫的“攔路虎”,成為這些中小企業主揮之不去的陰影和負擔。

2012年3月,王利志兼任縣國投董事長。他對收受紅包的套路更加了如指掌。關係親近的人、或是熟人牽線搭橋的錢,可以放心大膽收;不熟悉的人,或是自己找上門來送錢的,要猶豫思量再三;認為“不穩妥”的錢,堅決不收……王利志心裡有一筆明白賬。

有一次,王利志的特定關係人周某需要資金,他打電話給已有多年交情的建築商王某某,讓其轉賬130萬元給周某。這是王利志第一次主動開口要錢。王某某為了之後從王利志處獲得專案、資金方面的便利,爽快轉賬。

“錢收多了,思想變了,價值取向也變了。對於沒送錢或錢送少了的,心裡會感覺不舒服,故意拖延支付時間。”王利志把黨紀國法的禁令,變成了理所應當的“潛規則”,以權謀私無所顧忌,利用職權到處伸手。無論是工程款項撥付,還是融資擔保,他都雁過拔毛、事事收錢。

東窗事發,他的思想蛻變軌跡被勾畫出來

2018年8月,新津縣(現新津區)紀委監委在查處另一起貪腐案時,發現王利志涉嫌濫用職權、大肆受賄的問題線索。經縣委同意並報市監委批准,2018年11月20日,對王利志採取留置措施,進行審查調查。

經查,王利志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貪婪成性,一方面利用節假日多次收取他人財物,另一方面長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款、專案款撥付和擔保貸款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大肆收受好處費,“親”“清”不分;濫權妄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生活腐化。

2019年5月,王利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同年12月,王利志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辦案人員總結了導致王利志思想蛻變的幾點關鍵因素。

王利志平時對政治學習敷衍塞責,或草草走過場,或以業務學習代替。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對權力從何而來、為誰而用等問題產生了認知偏差,身處改革浪潮經濟一線,錯誤地認為“不偷也不搶,按市場經濟也該享受一點”。常年失修的“總開關”難以抵禦衝擊和誘惑,握有權力後在很短的時間內,王利志思想就發生了動搖,把權力當成了斂財工具。

給王利志送錢的人是從小額開始,但他不僅沒有警惕,反而認為別人主動送錢、沒有第三人知道,可以逃脫紀律法律的制裁。懷抱僥倖心理的他,從收下第一筆錢開始,貪慾的閘門就被開啟,繼而一發不可收拾,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在落馬前的幾年裡,王利志不管是幾千元或是幾十萬都來者不拒,思想上的重要原因,是他認為有權不用過期作廢,自己“年齡大了,快退休了,只有最後一次機會了”。在這樣的思想影響下,王利志收錢的頻率令人咋舌。

辦案人員調查發現,王利志在工作中具有家長制作風,遇事不與班子成員商量,導致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不按要求召開,監督制約機制失靈。監督的缺失,為王利志以權謀利、濫權妄為大開方便之門。

針對本案暴露出的問題,新津區紀委監委紮實開展“一警示二公開三整治”工作,分層分類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採取廉情專報、政治生態預警通知書等方式,督促責任單位補短板、建機制。成立4個區屬國有公司紀委,向相關單位發出政治生態預警通知書3期,指出問題13個,目前已全部得到整改落實。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成都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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