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女生節橫幅“太汙”,是性騷擾 2016.3.9日

  昨天是3.8婦女節,不過在高校,3.7女生節明顯更為流行。在這一天,男生們會拉起橫幅,寫好標語,表達對本校女生的讚美、仰慕之情。然而,今年內容“很汙”的一些橫幅引發熱議,有人認為這是對女性的侮辱和騷擾,有人認為這是在開玩笑,女生不要小題大做。

  在不少國家和地區,“太汙”的橫幅確有可能被認定為性騷擾

  女生節橫幅有點“汙”早已有之,不過今年的更加露骨——“你的引力 波太大,我們hold不住”“人美聲甜胸大腰細臀翹水多活好不粘人”“女生節,晚歸要放開,不歸要張開”……

  近年來,“很汙”的橫幅常見於校園

  面對性騷擾的指責,有的人仍認為這不過是玩笑開過了頭,又沒對女生動手動腳,根本不能算是性騷擾。但在不少國家和地區,這麼汙的橫幅很可能被認定為性騷擾,製作者也會被追責。這是因為這些國家和地區對性騷擾的“零容忍”態度——任何不受歡迎的與性有關的行為和要求都可能構成是性騷擾;即使並非針對特定個人,如果此類行為創造了一個脅迫、敵意、羞辱或者冒犯性的環境,也很可能被認定是“敵意環境型”性騷擾。這裡所說的環境既包括工作環境,也包括校園環境。

  美國耶魯大學就在這個校園性騷擾問題上就栽過跟頭。2011年,該校學生向美國教育部民權辦公室投訴耶魯大學存在性別敵視環境,校方對性騷擾處置不當。隨後,民權辦公室介入調查,在披露的諸多事例中,一個名為Delta Kappa Epsilon的兄弟會的性騷擾行為尤為引人關注,因為美國前總統布什父子都曾是此兄弟會的成員。

  即使在耶魯大學這樣的名校,性騷擾也時常發生

  投訴者稱,該兄弟會2010年曾在新生宿舍外高舉“我們愛耶魯蕩婦”的標語,並高喊充滿性暗示的口號。經調查,耶魯大學認定該兄弟會性騷擾成立,勒令DKE兄弟會5年內禁止在校內進行招募及舉辦活動,並單獨處罰數名成員。


  再看我國的這些很汙的橫幅,首先言論涉性,其次從網上的留言也可以看出,不光這些學校的不少女生感到被侮辱被冒犯,很多理性的旁觀者也認為這些橫幅太過分。如果在對性騷擾“零容忍”的國家,懸掛這些條幅被認定為性騷擾,很正常。

  然而我國目前對性騷擾仍無明確定義,女生對“橫幅”束手無策

  橫幅火了,掛橫幅的學校自然要趕緊處理。此次涉及性騷擾的橫幅中有幾幅出自於華南農業大學。3月7日晚,華南農業大學在其官方公號上推出了題為《這麼“汙”的女生節橫幅,我們堅決SAY NO!》的文章,把板子打在了學生身上——未經校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在校園內懸掛橫幅;橫幅內容有的言語低俗,不堪入目……但未提及公眾最為關切的性騷擾問題。

  這並不是學校故意迴避,而是到目前為止,我國仍沒有一部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準確界定什麼是性騷擾。雖然2005年,性騷擾第一次出現在《婦女權益保護法》上,但僅規定“任何人不得進行性騷擾”,而未描述性騷擾的構成要件。在一些地方關於《婦女權益保護法》的實施規定中,雖然列舉了一些性騷擾的具體方式,如“語言、文字、影象、電子資訊、肢體行為等形式”,但這樣的列舉明顯落後於時代,且並未提及“敵意環境型”的性騷擾。在這種情況下,學校自然不會去背“性騷擾”的惡名。

  華南農業大學公號上重申規定的通知

  性騷擾在法律上的尷尬不止於此。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劉小楠指出,雖然《婦女權益保護法》規定,性騷擾受害者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由於訴訟法中沒有把就業歧視和性騷擾案件列為受案範圍,“歧視”和“性騷擾”也沒有列入最高法院的訴訟案由,造成這類案件在法院受理困難。

  沒有明確的定義,公眾對性騷擾的認知就還停留在“動手動腳”,“耍流氓”的階段,根本意識不到歧視性、挑逗性言論也可能屬於性騷擾;性騷擾不是受案範圍,結果透過司法途徑進行騷擾維權時,法院常以名譽權糾紛的案由立案,這似乎暗示著受害人的名譽受到侵害而下降,往往讓試圖透過司法途徑維權的女性受害人望而卻步。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人身權利受到損害,很多女性也會選擇忍氣吞聲,更不要說在“敵意環境型”性騷擾面前維權了。

  借鑑其他地區的經驗,讓被騷擾的女性不再求告無門是當務之急

  要讓性騷擾的受害者不再求告無門,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完善我國的性騷擾立法,二要有專門負責反性騷擾的職能機構。在這方面,香港的經驗值得大陸地區借鑑。

  先看立法,香港的《性別歧視條例》明確了性騷擾的概念,而且它把性騷擾分為兩類:1、是不受歡迎的性要求和性行為;2、涉性行為造成了具有敵意或恐嚇性的環境。在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的“防止校園性騷擾的問與答”頁面上,專門就“在性方面有敵意或具威嚇性的教育環境”做過闡釋——“這是指在教育環境中任何不受歡迎的涉及性的行徑,而該行徑會妨礙其他學生的學習表現或影響他們愉快學習的環境。有關行為不一定是直接或故意針對個別學生。這類性騷擾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展示露骨或色情的資料、說黃色笑話、談話粗鄙,以及使人反感的涉及性的笑話或行為。”

  按照這段定義,如果在香港校園打出露骨且下流標語,毫無疑問已經觸犯了法例。

  有了明確的立法和認定標準只是第一步,關鍵還是在於如何執行。上述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簡稱平機會)的運作經驗值得借鑑。平機會不僅會負責監督學校和企業的反性騷擾措施的執行情況,也會親自負責性騷擾案件。任何人都可以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平機會須對申訴指向的行為進行調查,如雙方願意調停,投訴人可按自身情況提出和解條件,如果調解無法達成和解,平機會可在訴訟中提供適當的協助。這是一個不會踢皮球的專職機構,能讓受害者不會因訴訟成本而畏縮退卻。

  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為反性騷擾作出重大貢獻

  而在大陸地區,按照法律,用人單位、公安機關和婦聯都有責任處理性騷擾投訴,但具體的責任和義務都沒有明確,甚至還相互重合。以婦聯的權益部為例,其主要職能是“要求並協助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如果用人單位不查處呢?它也沒有什麼辦法。

  這自然造成了處理性騷擾投訴能力的不同。資料顯示,在2004年至2009年間,香港平機會共處理了527宗關乎性騷擾的投訴,平均每年處理近100起,而據媒體報道,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改後,2005年,長沙市僅有1例性騷擾投訴。2004年到2005年兩年間,上海市性騷擾投訴也僅有1例。結語從去年的華科大“潑水節”到今年的“汙橫幅”,每次都激起關於性騷擾的激烈辯論,是時候統一認識了。在男生眼裡可能是玩笑,但對於很多女性來說,這無疑就是一種性騷擾。我們不僅需要對性騷擾有更多的立法,也需要不踢皮球的機構,讓受害女性投訴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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