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員遭潑硫酸毀容認定案犯手段特別殘忍!中年女子陳某懷疑老公和20多歲的女演員小紅(化名)有不正當關係,表弟尹某隨後找人向小紅潑硫酸,導致對方毀容。昨天,西城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尹某及其找的兩人有期徒刑10年到9年不等。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還在另案審理中。據悉,陳某承認自己曾指使表弟去教訓小紅,但否認讓他潑硫酸。
女演員遭潑硫酸毀容 認定案犯手段特別殘忍
認定案犯手段特別殘忍
昨天上午10點,43歲的尹某和20歲出頭的楊某、張某被帶進法庭。尹某是楊某的舅舅,張某是楊某的朋友。他們都是甘肅省人。
法院審理查明,女子陳某(另案處理)與表弟尹某預謀僱用他人對小紅實施人身傷害,後尹某糾集楊某和張某,於2014年5月12日8時許,在西城區某小區,由張某使用硫酸將小紅的面部及身體燒傷,致小紅面部塊狀瘢痕。經鑑定,小紅身體所受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2014年5月21日、22日,尹某、楊某、張某分別在江蘇和甘肅被抓獲。
法院認為,尹某、張某、楊某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致一人重傷二級,且造成嚴重傷殘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尹某的辯護人認為尹某是從犯。但法院認為,尹某受陳某的指使,積極聯絡實施人,提供受害人小紅的照片、住址、車牌號、姓名,並多次帶領楊某、張某尋找小紅,伺機作案,在共同犯罪中起著重要作用,不能認定為從犯。
本案中,尹某、張某系主犯,楊某系從犯。鑑於三名被告人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分別從輕、減輕處罰。法院判處尹某和張某有期徒刑10年,判處楊某有期徒刑9年。對張某和楊某的非法所得5萬元予以追繳後沒收。
據承辦法官介紹,陳某到案後稱自己有抑鬱症,因需要對其做精神病司法鑑定,因此沒有和尹某等三人一起被公訴。目前,陳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已在法院受審,經過鑑定,陳某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案件將擇期宣判。
治療仍在繼續容貌遠不如前
記者瞭解到,小紅被潑硫酸後,被急救車送到醫院。經醫生初步檢驗,小紅身體體表10%-19%化學燒傷,液體為硫酸類。其面部塊狀瘢痕。後經鑑定,小紅身體所受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傷殘等級為六級,傷殘率為50%。
小紅曾向陳某、尹某等共計4人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經過法院調解,陳某的丈夫王先生賠償了小紅300萬元。
據悉,小紅雖然已經出院,但還在進行皮膚修復和手臂功能的恢復。其手臂無法自如伸展,面部容貌遠不如從前。
小紅的家屬告訴記者,他們特別恨陳某。現在小紅每天都得去醫院治療,要一直治療到明年。“想要治療到最滿意的程度,300萬元遠遠不夠。”
>>疑心憑感覺指丈夫出軌
陳某現年49歲,她自述高中沒畢業,以前在家務農,2010年來京後無業。她的丈夫王先生是生意人。
陳某說,2009年,她感覺丈夫在外邊有人,“當時我就是憑女人的第六感覺認為的。”後來,她發現丈夫去臺灣旅行的行程單上有小紅的名字。她說,她當時就能感覺到,小紅就是第三者。她問丈夫小紅是誰,丈夫說是一名女演員,也說了小紅的具體單位。“當時我就暗暗記下了。這些年我就一直感覺她在破壞我的家庭,我就對她越來越仇恨。”
王先生則說,他與小紅的父母相識,因此認識了小紅。因他的公司經常要辦一些活動,需要小紅找一些演員來助興。但妻子陳某透過查詢機票,得知他和小紅總在一起,就認為兩人有不正當關係。
>>指使曾讓兒子去潑硫酸
王先生說,陳某私自對小紅的情況進行了調查,並自己到小紅家去鬧。2010年1月,陳某打電話給外地的兒子,讓兒子用硫酸潑小紅。兒子當時不同意。後來,他們的兒子到北京,把小紅和小紅的母親打了。此事經派出所調解,他們賠償小紅10萬元。
這次事件後,陳某並沒有停止懷疑小紅。她說,2013年下半年,她感覺丈夫和小紅還有聯絡,“我必須要給她點教訓”。陳某供述,她在北京給外地的表弟尹某打了電話,說小紅破壞她的家庭,告訴對方小紅在哪個工作單位,希望尹某找機會教訓小紅一下。
陳某自稱只是讓尹某打小紅一頓,出出氣,之後她冷靜了,又覺得小紅對她的家庭影響沒有那麼大。她稱自己過了一兩個月,又給尹某打電話說:“還是算了吧,得饒人處且饒人。”結果沒想到,其丈夫有一天回家對她說,小紅被潑硫酸了。陳某否認是自己指使別人向小紅潑硫酸。
>>供述罪犯稱為報恩作案
尹某則說,他早年因盜竊罪坐牢,陳某去監獄看他,他出獄後還幫他介紹物件成家。2013年下半年,陳某給他打電話,讓他找人用硫酸潑一名女演員,但沒說具體原因。他答應了。
2014年春節前,陳某回老家,催他趕快找人,並稱事成後給5萬元好處費。他於是找了在甘肅的外甥楊某,楊某又找了朋友張某。
尹某說,2014年2月,他們三人來過北京,陳某給了他女演員的姓名、照片、工作單位、住址、車牌號等資訊,還給了他一瓶硫酸。2014年5月12日早上,張某到小紅所在小區,將硫酸潑向對方。之後,他們三人離開北京,陳某找人給他送了5萬元現金,他自己沒留,都給了楊某和張某。
尹某稱,他是為了報恩才幫陳某做此事。
>>遭遇女演員臉被潑硫酸
據小紅向警方陳述,2014年5月12日早上,她從家出來準備去上班。她剛坐進車的駕駛室,就從西側跑過來一個瘦小的蒙面男子。“他開啟車門,朝我身上潑了液體,後來就跑了。”小紅說,她當即感覺眼睛睜不開,臉上刺痛,趕緊下車,跌跌撞撞地摸回家。
小紅的母親當時在家,看到女兒受傷跑回來,趕緊撥打120急救電話,並用冷水給女兒洗臉。
當日上午,小紅的母親報警。民警出警後對小紅、家屬以及現場走訪,並結合案發現場周邊錄影當中出現的可疑人員進行分析,認為該案極有可能是由矛盾引發並且經過策劃,有預謀、有僱用的一起故意傷害案。
經過偵查,警方確定尹某、楊某和張某為嫌疑人。並根據尹某等人的供述,將陳某抓獲。據悉,陳某到案後一直否認指使向小紅潑硫酸,堅持稱自己就是和尹某提過打小紅一頓,後來又讓尹某別幹了。她稱可能是尹某報恩心切,採用了過激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