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由上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周某甲等8人涉嫌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涉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經上虞區法院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罪等4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首犯、被告人周某甲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其餘被告人一審被判處九個月至四年十一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這起涉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判刑的8名被告人中,有7人為“90後”,不少人還有前科。
經審查查明
2016年9月份,被告人周某甲、朱某某、周某乙為獲取非法利益,經事先商量,各出資1萬元租賃嵊州市某街道營業房成立公司從事套路貸等違法犯罪活動,同年11月左右,被告人商某某出資3萬元加入該公司。在周某甲的帶領下,該公司採用虛增借貸金額、製造虛假給付憑證、隱匿還款憑證、收取“上門費”、“押金”、“砍頭息”等套路貸方式非法獲利,並採用暴力和“軟暴力”方式催討錢款。期間,先後僱傭了陳某某(另案處理)、馬某某等人,形成以周某甲為首要分子,朱某某、商某某、鍾某某、沈某某為重要成員,馬某某、周某丙、周某乙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周某甲、朱某某、商某某、鍾某某、沈某某、馬某某、周某丙、周某乙等人的行為嚴重侵犯被害人的人身財產權利,擾亂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空放收取的利息很高,我每筆空放出去的錢數額是不會很高的,數額太高對方肯定是吃不消還利息和本金的。”透過“套路貸”業務模式,周某甲、朱某某等被告人實施詐騙57起。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主動出擊,結合認定的事實、證據,充分釋法說理,8名被告人全部認罪認罰,在辯護人及援助律師的見證下籤署了具結書,認罪認罰適用率達100%。
檢察官提醒,一定要到正規的有資質的金融機構貸款,不要輕信各類無抵押免息貸款廣告資訊。一旦發現遭遇“套路貸”,不要因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嚇、威脅,要及時向警方報案,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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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徐漣紅、戚羅燕
圖片:戚羅燕
編輯:韓丹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