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一句話:想要擁有最安全的婆媳關係,那麼就得保持一定的距離,永遠客客氣氣的。
我想著適用於任何一種關係吧,畢竟,距離產生美!
收到一封讀者的來信:
我和老公結婚4年,一直都是和公婆分開住,在這期間日子過得挺和諧。
但在幾個月前,婆婆突然要求和我們同住,理由是“我這閒在家也沒事幹,你們夫妻倆平日上班忙著,我來幫忙。”
我雖然總是聽聞身邊的人抱怨和婆婆同住是種煎熬,但是我和婆婆好歹也相處了四年中間沒什麼矛盾,尋思著應該沒什麼問題,索性也就答應了。
可這個決定讓我沒想到的是,後來的我還真就驗證了那句話:“婆媳相處,遠香近臭。”
我的婆婆是個在外人眼裡的好婆婆,可是我和她相處起來就有很多說不上嘴的委屈事。
在家的時候我會習慣性喊老公“你快去給我倒杯水!”,我婆婆聽到就趕緊站起來去給我倒,好像他兒子倒杯水很辛苦。
有一次我給婆婆買了件衣服,但是有些大又不能退,我們就去店裡改尺寸,可是店裡只有倆把椅子,我老公佔了一把坐下來打遊戲,還剩個椅子我就讓給了婆婆。
但我穿著高跟鞋佔了一會兒實在累,我就跟老公說:“你起來,我坐會兒。”然後我老公起來沒多久,婆婆就把椅子讓給了老公,感覺就像他兒子站會兒累著他了。
有天晚上,婆婆突然肚子疼,我就趕緊喊還在看電視的老公說:“別看了趕緊送媽去醫院!”
到了醫院,婆婆打了三小時吊瓶,我一直陪著,雖說第二天是週末,但是老公得值班,我就讓他先回去了。
結果第二天我陪婆婆再去打針的時候,婆婆在醫院裡邊和一老太太聊天,就說:“我昨天肚子疼,還好我兒子在家給我送來醫院!”
當時我聽到真想馬上走人!
我每次去商場買衣服的時候婆婆都會跟著,作為兒媳我當然也會給她買。
我給自個買了雙六七百的鞋子,婆婆臉色有些沉,就說“這鞋哪兒要買那麼好的啊。”
於是我讓婆婆在商場試穿鞋子,反反覆覆試了七八雙,服務員都有些不耐煩,最後確定買雙一百八十多的,等到結賬的時候婆婆又跑回去換了個699的。
我的工作是給小孩兒上夜晚補習班,經常會忙到挺遲的,所以早上我就喜歡睡懶覺,但婆婆六點多就起了,我老公七點上班,她在門外總故意把聲弄很大把我吵醒。
還有就是做飯的問題,她總是把沒吃完的菜放進冰箱,要一天還行,可是她放了三四天也沒見她拿出來,我要倒了她指責我浪費!
我現在真是後悔死了答應婆婆過來住!以為她來會幫我不少忙呢,沒想到盡給我添堵來了!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婆媳之間是兩代人的戰爭,無論如何都沒有一個絕對的方法來指定誰錯誰對。
這其中既有價值觀的碰撞,又有婆媳之間對於兒子丈夫的主導權爭搶,其間夾雜著父母子女之間的家庭倫理與情感糾葛。
首先,從婆媳觀念差異談起。
前面有提到,因為兩代人的差異,形成了婆媳之間最為關鍵的矛盾起始點。
這主要體現在,婆婆不讓媳婦亂花錢,剩菜捨不得倒,應該早起上。
在舊時社會中,經濟沒有現在發達,大部分家庭都在過著算計的日子。
老一輩過慣了苦日子,婆婆將這種生活習慣轉移到了現在,就認定為晚起的女人是懶惰的象徵。
還有就是現在的年輕人,大多都有自己的工作,女人不再像舊時那樣只會待在家裡,有些人需要上晚班,早起就成了一件困難事。
有人會問,那為什麼婆婆和老公就完全沒有這類的碰撞?
母子之間在長時間的生活狀態下,兩人之間的相處早就形成形成了一種穩定的生活模式,兒媳在原來的家庭中,早就有了自己的生活模式,再加入一個新家庭中的時候,是很難接受這種模式的,所以,就只有性格之間的碰撞。
其次,是關於丈夫兒子的主導爭奪權。
在傳統家庭生活中,極其注重“百善孝為先”的觀念,兒女都應把父母放在最主要的位置,事事都得聽從父母的安排。
而婆婆自然覺得兒子應屬於自己,兒子的主導權也該分配在自己的手中,等到有一天,突然有另一個女人介入到了母子間的關係中去,有的婆婆覺得有個人過來和自己搶兒子,自己原來享受到的獨佔權要和她人一起分享,於是,矛盾就會因此展開。
對於舊社會來說,女人嫁人就是嫁給了這個男人的家庭,兒媳天生就有侍奉公婆,聽從公婆的命令,為這個家效力的義務。
可到了現代社會,女人講究獨立自強,很多女人結婚就是為了能和丈夫有屬於自己的小天地,本就不是為了侍奉一個家庭。
在擁有工作能力和經濟條件的情況下,媳婦有了能夠與之抗衡的前提條件,在家中的地位漸漸大了起來,不自覺的就會反擊一些婆婆提出的無理要求,婆媳之間的關係,自然也就演變的越發激烈。
所以,在家庭中,如果一定要有一種方法來解決婆媳之間的矛盾,那就只能是婆媳分開住,拒絕婆婆提出的同住意見,這樣就算有矛盾也能在少量的接觸中不自覺的被迎刃而解。
婆媳關係,永遠是大部分家庭中一個無法解開的結,唯一的方法就只有將這根打上死結的繩子割斷,做到不去糾纏才能維持長久的家庭和諧。
現在大多數的女人在婚前就要求與公婆分開住,就是為了能在婚後儘量避免與婆婆發生矛盾。
雖說婆媳相處都是平常的一些小事,可就算是小事,經過長時間的堆積,也會具有爆發力,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分開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