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藍田縣法院速裁庭運用小額訴訟表格式審判方式審理了原告某銀行訴被告王某信用卡糾紛一案。
庭審前,案件主審法官瞭解到該案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雙方當事人爭議不大,便決定用小額訴訟程式表格式審判方式進行審理,並依法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小額訴訟程式告知書》,告知當事人小額訴訟程式的審理方式、審理期限、一審終審、訴訟費用減半收取等相關規定。庭審中,再次告知當事人上述事項,使得庭審過程簡潔流暢、透明高效,在快速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法官助理當即製作判決書,庭審結束後便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判決書。“效率真快,剛開完庭,就可以拿到判決,為藍田法院高效率辦案點贊!”此案原告代理人發自內心地讚歎道。
據悉,表格式判決文書是針對案件事實簡單,雙方對事實及責任沒有爭議或者爭議不大,案件所涉金錢給付專案適宜用表格式的方式列明,其用表格列舉的方法陳述當事人訴辯主張、法院查明的事實、裁判理由和裁判主文的簡易法律文書及附表格列舉金錢給付專案的裁判文書。而小額訴訟程式表格式裁判文書更是對錶格式裁判文書的“瘦身”,其主要載明雙方當事人身份資訊、案由、原告訴訟請求、法律適用、判決主文、審判人員等內容,更加節約了製作時間、提高了審判效率。
藍田縣法院速裁庭根據所承辦案件的型別及特徵,在辦案過程中建立了以員額法官為核心的工作團隊,形成模組化的高效運轉工作流程,並積極推行“表格式”“要素式”“令狀式”等審判方式,實現簡案快審,不但提高了審判效率、減輕了當事人訴累,也是對民事訴訟程式繁簡分流改革進行的積極嘗試。 李雲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