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 明明買的是小型寵物犬博美,怎麼越長越大,變了樣呢?近日,蘇州市吳中法院調處了一起消費者權益保障糾紛,坐在原告席上的何先生懷中抱著一隻狗,十分氣憤。
原來,何先生想要飼養一隻寵物犬。2017年3月,他來到某寵物店,看中了一隻“博美”,甚是喜歡,於是與該寵物店簽訂《寵物銷售協議》一份,購買“博美”寵物犬一隻,並支付了價款5000元。
何先生精心照料自己的愛犬,然而隨著愛犬的一天天長大,何某發現,該寵物犬的體重達7.5公斤,肩高達38釐米,而正常情況下,博美犬肩高22-28釐米,體重不超過3.5公斤。何先生懷疑自己購買的犬隻並非“博美”品種,於是請獸醫辨認,均認為他購買的犬隻並非“博美”品種。氣憤之下,何先生將某寵物店告上法院,要求寵物店返還其價款5000元。
庭審中,某寵物店認為涉訟犬隻確為“博美”犬,該犬隻出現體型偏大、體重偏重是極個別的情況,是犬隻基因問題,其無法控制,故其不應承擔責任。
審理中,承辦法官向動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了調查,並結合本案其他證據,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作為商家,應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應對涉訟寵物犬出現的體重偏重、肩高偏高、體型偏大等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最終透過釋法明理,原被告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由某寵物店返還何某價款2500元,犬隻由何某繼續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