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並全票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剛剛香港特區政府網站釋出新聞公報,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即日晚上11時正式生效。
在公報中,香港特區政府表示,按《決定》規定,“香港國安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公佈實施,有關公佈已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並於今(六月三十日)晚刊憲生效。
據瞭解,“香港國安法”共66條,分為6章,分別為總則、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式、中央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及附則。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 北京日報客戶端特派香港報道組
編輯:胡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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