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豔輝】去年6月21日晚上,大批暴徒包圍香港警察總部及大肆破壞,一名19歲男子用白色油漆在警察總部外牆塗鴉,其後被捕及檢控。香港警察6月10日在臉書釋出訊息稱,該男子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今日(10日)在東區法院被判感化(指法庭判處犯罪者在一定時間內受到感化主任定期上門評核犯罪者的行為及表現)12個月,另需賠償警方1200港元清潔費。
香港警方稱,本案是“修例風波”以來第4宗因破壞警隊建築物而被判刑的案件。警方重申,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而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最高可判處監禁十年。
據香港“東網”報道,該案19歲被告王愷銘,現在在大學就讀傳播系二年級。案情稱,當日有大批暴徒包圍警察總部,至當天晚上約9時,身穿黃色雨衣、戴著黃色頭盔,透明眼罩及黑色手套的被告,取出白色噴漆在警察總部入口外牆噴上“condom”(避孕套)及“con”兩字,噴塗過程被現場影片監控及在場人士拍下。
香港警方經調查發現,被告當日曾多次以八達通卡、現金及銀行卡在灣仔便利店購物,最終在去年7月18日將他拘捕。被告承認在警察總部外牆塗鴉,並表示因為油漆不夠而沒有寫完第二個字,而寫“condom”是為了諷刺警方被用完即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