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佳:香港國安法保護並放大廣大港人“免於恐懼”等自由

  新華社香港7月6日電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香港國安法限制的是極少數人危害國家安全的“自由”,保護並放大廣大香港市民“免於恐懼”等自由,相信隨著司法實踐的進行,越來越多港人會感到更加安心。

  “香港國安法來得非常及時。”劉兆佳說,在錯綜複雜的國際大背景下,中國正面臨嚴峻的國家安全威脅。在香港,社會動亂已經持續一年多,尚待平息。一些香港本土反對派和外部反華勢力更是加緊勾結,意圖奪取香港特區管治權。“在這嚴峻的形勢下,中央必須出手,解決香港特區政府不能單獨解決的平息暴亂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的問題。”

  劉兆佳說,香港國安法讓香港擁有了法律的手段和工具,既讓國家能夠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也讓香港能夠全面、準確履行“一國兩制”框架下的憲制責任,讓“一國兩制”擁有新的生命力。“香港國安法出臺之後,香港可以不再過多受到內部動亂和外部反華勢力干擾,有利於香港的長治久安。”

  “我對香港國安法有關反擊外部反華勢力的相關條文印象非常深刻。”劉兆佳指出,一直以來,西方反華勢力是香港主要的動亂因素。反中亂港勢力實際上實力有限,他們能夠持續興風作浪,主要依仗外部反華勢力的支援,包括資金、情報、輿論甚至直接的人力支援,共同以爭取所謂“民主自由”為藉口,推動“顏色革命”。“香港國安法將能比較有效地阻止外部反華勢力。斷絕了外部反華勢力的支援,香港的很多事情就很好辦了。”

  劉兆佳說:“香港國安法的出臺,就是限制極少數人的這些非法的、本就不該存在的‘自由’。”劉兆佳說,實際上,世界上很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條文更復雜,約束更全面,處罰更嚴苛。

  劉兆佳還認為,香港國安法對追溯力的相關規定,體現了中央對香港普通法傳統的尊重,更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社會的一片苦心。香港國安法的目標不是“追究過往”“搞大報復”,而是面向今後、杜絕繼續動亂,只有執迷不悟者才會受到法律制裁。

  相應地,劉兆佳說,少數人的非法行為受到了限制,香港的商家就可以不必再擔心財物、店鋪被打砸燒,市民不必再擔心發表不同政見會被毆打、“私了”。“絕大多數港人的言論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等等權益,將得到更充分的保障,擁有更大的實現空間。”劉兆佳說。

  劉兆佳認為,香港社會恢復穩定之後,特區政府將可以集中精力處理經濟、民生等深層次問題,利於香港長久繁榮,利於港人的長遠福祉。“香港社會目前的主要矛盾是政治矛盾。香港國安法瞄準處理這個主要矛盾,將有利於特區政府有效施政,讓其他矛盾可以在日後逐步得到化解。”

  劉兆佳認為,香港國安法是一部新的法律,部分香港市民目前對其可能還不是很瞭解,尤其是反對派還在不斷造謠抹黑、恐嚇市民,這可能會讓一些市民心存憂慮,這就需要各界權威人士經常出面,有針對性地釋疑解惑。

  例如,在很多國家,國安法和其他一般性法律性質不一樣,拘捕、檢控、審訊、服刑等執法司法過程也都有不同的處理辦法,也都會給予相關部門更特殊的權力,以維護具有特殊性質的國家安全,這不會侵害司法獨立。又如,絕大部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仍然由香港特區政府和相關部門處理,真正需要駐港國安公署出手的機會少之又少,同時也會遵守相關法律,不會侵害港人的合法權益,等等。

  “實際上,香港很多市民都不認為香港國安法會侵害他們的自由,因為他們清楚自己不會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劉兆佳說,“相信隨著司法實踐的進展,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市民會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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