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10日訊 9日,記者獲悉,哈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電動腳踏車專項治理,全面排查電動腳踏車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腳踏車的行為。
記者瞭解到,此次專項治理重點檢查經銷企業相關資質是否齊全、產品質量是否合規達標,嚴厲打擊非法銷售無店名、無合格證、無廠名廠址或偽造、冒用認證證書等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3C認證的電動腳踏車及擅自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腳踏車的行為。據瞭解,根據相關規定,電動腳踏車整車質量應不大於55kg,最高車速不大於25km/h,車體寬度不大於0.45m,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等。對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車輛的,要依法責令停止銷售,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