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李強被批捕原因曝光罪惡讓人唾棄!今年1月15日凌晨4時許,高新區甘家寨,年輕的姐妹倆遭鈍器襲擊,造成一死一傷。警方認定36歲的聶李強有重大作案嫌疑,懸賞1萬元徵集線索,1月22日,聶李強投案。昨日下午, 雁塔區檢察院向媒體通報了案情的相關細節,並以涉嫌強姦罪、搶劫罪批准對聶李強執行逮捕。
聶李強被批捕原因曝光 罪惡讓人唾棄
脫掉被害人褲子
意圖實施性侵
犯罪嫌疑人聶李強1980年5月出生,大荔縣人。案發時,聶李強任陝西應急救援總隊特勤支隊隊長,多次參與野外受困人員的救援。
檢察機關認定:2016年1月15日凌晨,聶李強與朋友聚會後,開車至甘家寨東區西門口,發現兩名年輕被害人在路上行走,心生歹念意圖強姦,從汽車後備廂中取出榔頭,尾隨被害人至她們在甘家寨東區的住處,持榔頭擊打被害人頭部,被害人倒地後,聶李強不顧被害人掙扎,脫掉被害人褲子,意圖實施性侵行為。隨即又發現被害人隨身財物,見財起意,搶走被害人財物。案發後,聶李強潛逃寶雞,1月22日晚,到高新路派出所投案。
1月22日,此案報送雁塔區檢察院。檢察院認為,聶李強以暴力手段強姦婦女,作案手段殘忍、造成未成年人一死一傷,事後又臨時起意,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情況,劫取被害人隨身財物,其行為涉嫌強姦、搶劫罪,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其有強姦犯罪前科,繫累犯,社會危害性較大,應當逮捕。
相關證據尚無法證明
受害人遭強姦
據瞭解,姐妹倆來自彬縣農村,姐姐1999年出生,16週歲;妹妹2001年出生,只有14週歲。案發後,姐妹倆是否受到性侵,警方並未明確。
昨日下午,辦理此案的檢察官陳莉說,案發後,受害人中姐姐在重症監護室昏迷不醒,1月25日不治身亡,經屍檢,死者系“遭鈍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妹妹雖然甦醒過來,但一度對很多事情失去記憶。
陳莉告訴記者,不管是在公安調查階段還是檢察機關審查階段,聶李強都承認脫掉了姐妹倆其中一人的褲子,意圖實施強姦,但目前的相關證據尚無法證明受害人遭受了強姦。
以涉嫌強姦罪搶劫罪
批准逮捕“他下手特別狠,都是致命性的,太惡劣了!”陳莉說,據聶李強交代,姐妹倆被襲擊時,其中一個正拿鑰匙準備開房門,聶李強趁其不備,從背後擊打了對方的後腦勺和脖子,另一個則被擊打在了頭部右側。
陳莉告訴記者,作案後聶李強並沒有立即逃離西安,1月17日,警方懸賞抓捕的訊息發出後,聶李強才倉皇逃到了寶雞。之所以主動投案,聶李強稱是“心理壓力”所致,“我們提審他時,他說因為自己的一時放縱,毀了兩個家庭,還對受害人家屬表示悔恨。”
2月26日,雁塔區檢察院批准對聶李強執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