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從村裡買了一個閒置的院子,現在村裡說要收回,怎麼辦
網友提問:
17年前從村裡買了一個閒置的院子,現在村裡說是國家財產要收回,怎麼辦?
既然是在17年前購買的,那就意味著是2000年後,國家在1999年後就已經宣佈禁止了宅基地的購買,也就是說如果是城裡人的話,那就不能進行買賣,不然的話是不符合規定的。不過村裡說屬於國家財產要收回,這也是不對的。
如果題主是城裡人的話,或者戶口轉到了城市裡,那房子可能就要被回收了,畢竟宅基地的流轉是在村集體內部,個人是不能進行買賣的,而題主顯然已經不符合規定,因此房子被回收也是沒辦法的事情。不過即便是進行回收,但也要給題主一定的補償金才行,不能隨意的霸佔這個閒置的院子,按照當時的交易價格以及今天的溢價,賠償題主的損失才行,如果當初1萬元買回來的,現在最少要5萬元賠付。
如果題主是農村戶口的話,那也要分情況討論:
如果題主沒有宅基地,可以滿足一戶一宅的要求,那就可以將宅基地合法的擁有,在購買房子的時候就可以將宅基地轉移到自己的名下,但顯然題主並沒有轉到自己的戶口下,不然村裡也不會要提出回收,也就是說,這個房子要麼你沒辦理證件,要麼就是一戶多宅的情況。
如果已經有了一處住宅,還想要購買房子的話,法律自然是不會支援並允許的,也就是說題主的交易是不符合法規的,畢竟每個農民只有一套宅基地,多出來的話都不支援,而目前不少地方都在進行閒置宅基地的清理工作,為的就是讓其他人可以很好的申請建房。
而題主購買的閒置的院子,現在估計應該還在閒置中,這肯定會被回收,但同樣的也要拿到一定的補貼才行,不能輕易的就讓人將房子給收走了,這是不符合法規的,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