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01
有人說,婚姻只是兩個人的事。也有人說,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
其實,這兩種說法並不矛盾,放到一起去說會更合理:以“兩個人的事”為基礎,輻射到兩個家庭,才是幸福婚姻該有的樣子。
就像朋友小燦所說:“婚姻先是兩個人的事,然後才是兩個家庭的事。如果把順序弄顛倒了,就很容易出問題。單純只把婚姻看作兩個家庭的事,兩個人不參與的話,很難確保男人是好丈夫,妻子是好妻子,這樣的婚姻就很不穩定,很容易不幸福。”
她說得那麼信誓旦旦,是因為她自己是好妻子,也遇到了好丈夫,他們的婚姻很幸福。等於說她親身驗證了自己的婚姻觀念可行,所以才覺得自己的婚戀觀值得其他人參考。
不管其他人是否認可她的婚戀觀,都應該早一點讓自己有一個合理的婚戀觀。婚戀觀是一段婚姻的理論基礎,把婚戀觀鋪墊好,你才知道什麼樣的婚姻會幸福,你才知道應該跟什麼樣的人結婚。
02
在身邊的朋友看來,小燦之所以婚姻幸福,是因為她運氣好,遇到了鳳凰男阿平。但小燦自己卻不這麼認為:“運氣這種東西,跟一個人對自己的經營有直接關係。把自己經營好了,就可以有更好的運氣。反之,你自己一團糟,就算有好運氣,你也守不住!”
她說的是事實,如果她自己不懂經營自己,沒有人在意她,就算憑藉僥倖遇到了好男人,兩個人也不會有愛情。就算有了愛情,早晚也會分手。
她在經歷愛情之前就明白這些道理,所以才會在單身的時候,在各方面經營自己。她早就想過,如果遇不到一個跟自己同樣優秀的男人,寧願一輩子單身。
優秀的人在選擇愛情的時候,往往有明確的標準和準則。他們之所以優秀,是因為他們活得比較用心。把這份心思用於愛情,可以直接判斷出自己遇到的人是否優秀。
不僅阿平在她眼裡算得上優秀,符合她的要求,她在阿平眼裡也同樣優秀,這樣的兩個人當然會一拍即合讓愛情開始。
這種強強聯合的婚姻,從始至終都會把“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這個根基打牢,並且會在此基礎上規劃好其他事,包括婆媳關係。
小燦曾經分享過阿平說過的一番話:“你是好妻子,我是好丈夫,這是已經可以確定的事實。從這個事實引申來講,我可以確定自己是個好女婿,你也可以確定是個好兒媳。既然如此,只要你是好兒媳,就別怕得罪婆婆,別怕婆媳矛盾。反正只要錯不在你,隨你怎麼折騰都行,我始終會護著你,我不會讓你在婆家活得很累,讓你在婆家活得輕鬆,是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我們都要勇敢一點,這樣才會有穩穩的幸福。”
婚前就有了這樣的鋪墊,可想而知,他們婚後不可能會經歷婆媳矛盾。阿平所說的那種情況,只是以防萬一,他會提前把婆媳矛盾出現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小燦說:“他能那麼用心對待我們的婚姻,讓我很欣慰,我果然沒看走眼,他是個有合理責任心的鳳凰男。有他在我身邊,我會感覺很安心很踏實,別說我沒遭遇過婆媳矛盾,就算婆婆欺負我了,我也相信他一定可以做到護妻,因為他說出口的事,從來沒有食言過。”
03
結合小燦的婚姻去看,我們不難認清這樣一個事實:在婆家過得很輕鬆的女人,往往滿足兩個條件。
條件一,自己是個好妻子。
女人自己是好妻子,是婚姻幸福的基本條件,也是在婆家過得輕鬆的基本條件。
表面上看,這個因素沒什麼重要的。但是,反過來看一下就很明朗了:如果你不是好妻子,自然也不可能是好兒媳,就算你老公是好丈夫,就算你婆婆是好婆婆,你的日子也不會好過,因為你自己不懂善待自己,婆家的耐心早晚被你耗盡,他們也不可能一直善待你,你早晚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而如果你是好妻子,你就一定是好兒媳。確定了這兩個事實以後,婆家任何人扮演不好自己的角色,都是他們自己的問題。你根本什麼都不用怕,任何想讓你在婆家過得很累的因素,都可以大膽去消除,實在不行還可以離婚,反正你是好妻子好兒媳,不愁再婚嫁不到好婆家。
條件二,擁有一個好丈夫。
女人想在婆家過得輕鬆,只是滿足上面一個條件是不夠的,還需要同時滿足另一個條件:你擁有一個好丈夫。
前面我們有提到,你確定自己是好妻子,好兒媳,婆家不善待你,你可以選擇離婚。但是,問題不能只靠離婚解決,因為你之後想要在婆家過得輕鬆,同樣需要擁有好丈夫,所以倒不如從一開始就明確這個事實,在確定自己是好妻子的基礎上,選擇嫁給一個好丈夫。
任何女人能滿足上面兩個條件,都不可能在婆家過得累,因為你沒有什麼可怕的,不管遇到任何問題,你跟你老公都可以同仇敵愾,婆家人不敢欺負你,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過想要的生活,當然可以很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