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新聞哥:哺乳時被男孩拍照: 公眾攝像頭下, 誰來保護我們隱私權?

由 費莫白竹 釋出於 綜合

  據紅網報道,一位在外哺乳的女士被小男孩拍照,要求刪除的時候被說成是“小題大做”。“哺乳時被男孩拍照”將公眾隱私權的話題推向風口浪尖,在公眾攝像頭如此發達的現代社會,誰來保護我們的隱私權?

  公眾哺乳:網友偷拍媽媽公眾哺乳 微博轉發後致歉

  據新華網報道,2015年11月,某公益組織微博在轉發一位在北京地鐵哺乳的媽媽照片時批其為“裸露性器官”,此言論發出之後引發熱議。昨日,涉事微博對此進行道歉,並宣佈登出@北京往事網站ID,暫停使用。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也曾透過官微表示,“第一時間進行母乳餵養是每一位哺乳媽媽和寶寶的權利,包括在公共場所。”

  公眾哺乳:不違法不違規

  據《新京報》報道,在上述地鐵哺乳事件時,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永傑、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均表示,我國法律未禁止婦女在公共場合哺乳,不違法不違規。

  北京婦產醫院產三科副主任,主任醫師丁新告訴新京報記者,一歲之內的小孩兩三個小時需要喝奶,如果不按時餵奶則會引起孩子哭鬧,同時還有可能造成低血糖,所以有些母親出行之前會把奶事先擠好,方便出門後用奶瓶餵給孩子。

  公眾攝像頭如此發達,如何保護隱私?

  據新華網報道,出於維護公共安全的目的,在公共場所安裝攝像頭肯定是必要的。但在沒有以法律為基礎的制度約束下,公共治理與公民隱私權之間如何調控與掌握才能保證公民的隱私權不受侵犯,是一個值得人深思的問題。

  公安部日前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公共安全影片影象資訊系統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指出,禁止在可能洩露他人隱私的場所、部位安裝影片影象採集裝置。對於違法者,單位安裝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個人安裝的,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徵求意見稿》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公共安全影片影象資訊系統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或者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等合法權益。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洛陽使用者66xxxx658”:你不管你家孩子,總有人替你管。

  網友“最愛大波浪女”:我想當她懷裡那個小孩

  網友“孤獨和烈酒我”:不就喂個奶被別人看見了麼,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網友“秋風瀟瀟”:注意點就行,

  網友“離恨曲”:誰叫你公共場所露乳房餵奶。

  網友“加油!加油!”:帶個遮羞布呀。自己不知道保護還讓誰來保護?

  網友“辣麼帥”:這個有什麼,漏就漏了啊,平時不餵奶還不是一個個把乳溝露出來

  網友“sunye1041”:心變色了看啥都是黑的

  網友“sk”:你在公共場合餵奶就不對

  網友“放棄那樣的愛”:請把那骯髒的思想收起來,請你用平靜的心態一擄而過帶上尊重的目光尊重她們在哺育著新的生命。想想我們的母親也曾經這樣子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