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漏付7元遭索3千草草處理怎麼行?購物漏付7元遭索3千,警方已介入調查。據安徽商報訊息,合工大宣城校區學生小王向記者反映稱,日前她同學小胡超市購物時將一塊價值7元巧克力放口袋裡,結賬時忘了掏出來,被帶到防損辦公室搜身,還被要求賠償3000元並簽署協議。報警求助後,最終賠償100元才了事。記者昨日致電涉事超市,對方稱不發表觀點。目前,宣城警方已介入調查。
據小王介紹,10月7日,她和小胡結伴去宣城國購大統華超市購物,小胡想買德芙新出的抹茶巧克力,就選了一塊拿在手上。“後來逛著逛著又買了幾袋水果和其他東西,手不夠拿,她沒多想先放在口袋裡。在結賬時,我跟小胡都不記得巧克力,就忘了付錢。”小王稱,付完錢準備離開櫃檯時,忽然有個女人走過來,拍了下小胡,說有話要跟她說,就帶她進了一個小房間。“我也想跟過去,那個女人不讓跟。”
購物漏付7元遭索3千 草草處理怎麼行?
小王等了2分鐘沒見小胡回來,“我給她打了電話,她叫我等她一會。又等了兩分鐘,她打電話給我說超市要她賠3000元,數額那麼大,我們都傻了。”小王稱,她再次去找小胡,這次進了房間,“屋裡一個男人說這是公司規定,我說他們敲詐,那個男人態度很不好,讓我別說話,讓當事人自己說。小胡當時都嚇懵了。”小王立即報了警。“警察來了之後,超市的人都不承認曾索要3000元的事,最後超市經理來了,我也喊了幾個同學來,一起協商,最後賠給超市100元了事。”小王稱。記者昨日下午電話聯絡上大統華超市宣城店,一工作人員表示此事是由防損部門處理的,目前警方已經介入,也已處理結束了,超市方面不發表任何觀點。記者詢問超市方是否有發現偷竊行為要賠償3000~5000元的規定,該工作人員也表示不清楚。
律師說“責” 超市方沒有處罰資格
安徽中天恆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政告訴記者,根據《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只有執法機關、行政單位才具備處罰權,超市無權對疑似偷竊的行為進行罰款。而且,超市也不具備認定偷竊行為的主體資格。即使發現顧客有疑似偷竊行為,超市也應憑藉一定的證據報警,由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