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嘉麗約翰遜離婚 離婚原因是什麼?

  斯嘉麗約翰遜離婚,離婚原因是什麼?據臺灣媒體報道,“黑寡婦”斯嘉麗約翰遜(Scarlett Johansson)年初爆發婚變,週二正式遞件訴請和法國記者羅曼-達瑞克(Romain Dauriac)離婚,達瑞克的律師週三表示“我們很震驚”,達瑞克也發聲明呼籲斯嘉麗約翰遜私下協商,“我懇求她及時撤回離婚檔案,回到談判桌上,儘管可能會很不舒服”。

斯嘉麗約翰遜離婚 離婚原因是什麼?

  斯嘉麗約翰遜1月被爆早於去年夏天就和達瑞克分手,外界以為他們已離婚半年,但她週二才向紐約法院遞交離婚申請,達瑞克週三透過雜誌發聲明表示:“這件事非常不幸,特別是對我們的女兒來說,斯嘉麗約翰遜向法院訴請離婚,把我們之間的歧異公諸於世。”

  他說:“我們身為可愛女兒的父母,未來還要一起撫養她,以家長的身分分享她的喜悅和悲傷。”達瑞克的律師Hal Mayerson表示,雙方本來私下協商,斯嘉麗約翰遜突然採取動作(離婚),他們都被矇在鼓裡,他說:“他們向法院遞交離婚檔案,我們很震驚。”


  斯嘉麗約翰遜2012年和達瑞克相戀,2014年9月生下女兒蘿絲後,隔月奉女成婚,婚姻僅維持2年就玩完。她希望兩人共享蘿絲的監護權,但要求女兒和她住,達瑞克表示,斯嘉麗約翰遜拍片時,他是蘿絲主要的照顧者,他希望蘿絲和他在法國同住,斯嘉麗約翰遜在巴黎有兩戶公寓,她只要想見女兒,隨時可以去巴黎、接女兒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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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達瑞克也抱怨,他已經受夠了他們父女倆的生活以斯嘉麗約翰遜的拍片行程為主,斯嘉麗約翰遜則是回應,“我身為母親,也注重隱私,知道我女兒有一天會長大,讀到關她的新聞,我只能說我絕不會評論我的婚姻破局,基於對家長和所有職業婦女的尊重,我誠心懇求另一方和媒體給於尊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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