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訊息】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聯合印發《城市兒童友好空間建設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
《導則》明確以兒童更好成長為目標,以公益普惠為原則,兼顧特殊兒童群體的需求,推進“1米高度”的兒童視角設計,按齡、按需推進兒童友好空間建設,讓廣大兒童公平享有便捷、舒適、包容的設施、空間和服務。
街區層面與15分鐘步行出行範圍相銜接,對接城市街道管理服務範圍,重點完善兒童公共服務設施、活動場地、慢行系統和學徑網路等,構建兒童友好街區空間。
社群層面與5-10分鐘步行出行範圍相銜接,對接城市社群管理服務範圍,優先配置滿足嬰幼兒和學齡前兒童日常需求的服務設施、遊樂場地和步行路徑,滿足兒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長髮展需要。結合遊園、口袋公園等增設兒童遊樂場地,並配置沙坑、淺水池、滑梯、微地形等遊樂設施。新建居住區的兒童遊樂場地面積不宜小於100平方米。
托育服務設施每託位建築面積不應少於9平方米。幼兒園建築面積不宜小於2200平方米,用地面積不宜小於3500平方米,為3-6歲幼兒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
《導則》明確了城市、區(縣)、街鎮及社群等層級的兒童友好空間的規劃、設計、建設以及各類空間的適兒化改造等要求,為各地和有關部門推進兒童友好空間建設提供了重要參考和指導。
附:城市兒童友好空間建設導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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