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鄭振坤 張立康)因無法證明所售兒童化妝品的合法來源,海滄新陽一家連鎖超市日前被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調查,並處以1萬元的罰款。
為保證兒童(含嬰幼兒)化妝品質量安全,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兒童化妝品專項整治,重點對轄區母嬰用品店、藥店、超市等的化妝品經營者進行檢查。在海滄新陽,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轄區一家經營兒童化妝品的連鎖超市進行檢查時,抽查了該超市貨架上在售一款“青蛙王子”牌嬰兒熱痱粉,結果發現,商家不僅未按規定執行進貨查驗記錄,無法提供該產品供應商的營業執照、未留存該化妝品的備案憑證和檢驗合格證明,也無法說明產品的合法來源。
執法人員當場向該超市經營者開具了書面責令改正通知。但在限期內,該商家仍未能及時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商家的行為已涉嫌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執法人員表示。海滄新陽市場監管所依法對該超市存在的問題進行立案調查,責令其立即下架封存該產品,並對其處以10000元的罰款。
在翔安區,市場監管部門對經營化妝品的網店也開展了專項檢查,引導經營者在網頁釋出警示語,提醒顧客理性消費。截至目前,已對6家存在兒童化妝品違法經營行為的商家做出責令整改通知,對3家企業立案查處。同時,翔安區市場監管局還開展了兒童化妝品面霜監督抽檢,檢驗專案包括微生物、激素、抗感染類藥物、重金屬等指標,均合格。
作者:陳泥
來源: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