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分配情況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醫保局

2020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央和省級

補助資金分配情況

2020年山東省規定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為不低於550元/人,除濟南市580元/人、青島市不低於680元/人以外,其他市均為550元/人。

一、中央補助政策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7號),中央財政對各省(市、區)按照當年6月底的參保繳費人數和當年政府補助標準,實行差別化的補助政策。其中對山東省補助比例為:

1.一般居民:中央對山東省(不含青島)的補助比例為50%(人均補助275元),對青島市的補助比例為30%(人均補助165元)。

2.高校大學生:對中央屬高校大學生,中央財政給予全額補助。

中央財政對青島市直接下達補助資金。

二、省級補助政策

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9〕2號),省級統籌中央補助對省屬高校大學生給予全額補助,對市縣一般居民實行分檔補助,具體標準如下:

(1)15市(不含省直管縣、原萊蕪市兩個區併入濟南市後繼續享受原補助政策):

80%比例:棗莊市、臨沂市、菏澤市;

70%比例:原萊蕪市、德州市、聊城市、濱州市;

60%比例:濰坊市、濟寧市、泰安市;

50%比例:淄博市、日照市;

40%比例:原濟南市、東營市、煙臺市、威海市。

(2)財政直管縣(41個):

90%比例:郯城縣、平邑縣、夏津縣、冠縣、莘縣、陽穀縣、惠民縣、陽信縣、鄆城縣、單縣、曹縣、鉅野縣、鄄城縣、成武縣;

80%比例:金鄉縣、魚臺縣、梁山縣、泗水縣、汶上縣、寧陽縣、東平縣、蒙陰縣、沂水縣、蘭陵縣、臨沭縣、臨邑縣、慶雲縣、平原縣、寧津縣、樂陵市、臨清市、高唐縣、無棣縣、東明縣;

70%比例:高青縣、沂源縣、安丘市、臨朐縣、微山縣、五蓮縣、莒縣。

三、資金預算

2020年中央財政核定山東省(不含青島)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央轉移支付資金1911476萬元;省級預算安排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支付資金預算745000萬元,據實下達預算指標735574萬元。

四、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情況

按照各統籌區2020年6月參保繳費人數、當年補助標準以及上年結算情況,2020年撥付中央和省級轉移支付資金2647050萬元,其中:中央轉移支付資金1911476萬元,省級轉移支付資金735574萬元。對青島市轉移支付資金按照省屬高校大學生人數、當年地方補助標準核定。

2020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支付資金分配表

地區

合計金額

(萬元)

中央補助

省級補助

合計

2647050

1911476

735574

原濟南市

103227

74556

28671

原萊蕪市

34081

24381

9700

青島市

8107

0

8107

淄博市

87008

62759

24249

棗莊市

134876

97489

37387

東營市

28599

20595

8004

煙臺市

90135

64717

25418

濰坊市

235366

171040

64326

濟寧市

266885

193423

73462

泰安市

154418

111319

43099

威海市

34739

25063

9676

日照市

78678

56980

21698

臨沂市

424769

308040

116729

德州市

191771

138577

53194

聊城市

225696

164103

61593

濱州市

131190

94458

36732

菏澤市

417505

303976

113529

轉移支付資金由市級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來源:山東省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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