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醫保局
2020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央和省級
補助資金分配情況
2020年山東省規定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為不低於550元/人,除濟南市580元/人、青島市不低於680元/人以外,其他市均為550元/人。
一、中央補助政策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7號),中央財政對各省(市、區)按照當年6月底的參保繳費人數和當年政府補助標準,實行差別化的補助政策。其中對山東省補助比例為:
1.一般居民:中央對山東省(不含青島)的補助比例為50%(人均補助275元),對青島市的補助比例為30%(人均補助165元)。
2.高校大學生:對中央屬高校大學生,中央財政給予全額補助。
中央財政對青島市直接下達補助資金。
二、省級補助政策
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9〕2號),省級統籌中央補助對省屬高校大學生給予全額補助,對市縣一般居民實行分檔補助,具體標準如下:
(1)15市(不含省直管縣、原萊蕪市兩個區併入濟南市後繼續享受原補助政策):
80%比例:棗莊市、臨沂市、菏澤市;
70%比例:原萊蕪市、德州市、聊城市、濱州市;
60%比例:濰坊市、濟寧市、泰安市;
50%比例:淄博市、日照市;
40%比例:原濟南市、東營市、煙臺市、威海市。
(2)財政直管縣(41個):
90%比例:郯城縣、平邑縣、夏津縣、冠縣、莘縣、陽穀縣、惠民縣、陽信縣、鄆城縣、單縣、曹縣、鉅野縣、鄄城縣、成武縣;
80%比例:金鄉縣、魚臺縣、梁山縣、泗水縣、汶上縣、寧陽縣、東平縣、蒙陰縣、沂水縣、蘭陵縣、臨沭縣、臨邑縣、慶雲縣、平原縣、寧津縣、樂陵市、臨清市、高唐縣、無棣縣、東明縣;
70%比例:高青縣、沂源縣、安丘市、臨朐縣、微山縣、五蓮縣、莒縣。
三、資金預算
2020年中央財政核定山東省(不含青島)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央轉移支付資金1911476萬元;省級預算安排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支付資金預算745000萬元,據實下達預算指標735574萬元。
四、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情況
按照各統籌區2020年6月參保繳費人數、當年補助標準以及上年結算情況,2020年撥付中央和省級轉移支付資金2647050萬元,其中:中央轉移支付資金1911476萬元,省級轉移支付資金735574萬元。對青島市轉移支付資金按照省屬高校大學生人數、當年地方補助標準核定。
2020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支付資金分配表
地區
合計金額
(萬元)
中央補助
省級補助
合計
2647050
1911476
735574
原濟南市
103227
74556
28671
原萊蕪市
34081
24381
9700
青島市
8107
0
8107
淄博市
87008
62759
24249
棗莊市
134876
97489
37387
東營市
28599
20595
8004
煙臺市
90135
64717
25418
濰坊市
235366
171040
64326
濟寧市
266885
193423
73462
泰安市
154418
111319
43099
威海市
34739
25063
9676
日照市
78678
56980
21698
臨沂市
424769
308040
116729
德州市
191771
138577
53194
聊城市
225696
164103
61593
濱州市
131190
94458
36732
菏澤市
417505
303976
113529
轉移支付資金由市級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來源:山東省醫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