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陣線”成員盧溢燊2019年在香港荃灣某工業大廈內,藏有近1公斤的炸藥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早前他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存有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財產罪”,今日(23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判處其入獄12年。
香港警方於2019年在荃灣一個由盧溢燊租用的工業大廈房屋內,搜出約1公斤可製作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的原材料,當場將盧拘捕。
法官判刑時表示,本案與製造炸藥控罪無異。法官稱,被告意圖與他人利用這些炸藥,顛覆香港特區政府及宣揚“港獨”思想。法官認為被告屬案中主使,案件也屬同類中最嚴重,涉案炸藥可造成嚴重傷亡。法官直斥被告的行為,與“賊王”葉繼歡持有2公斤TATP炸藥的案例之刑責沒有兩樣,甚至更嚴重。
本案案情顯示,盧溢燊為“香港民族陣線”成員,他自2019年2月起租用涉案房屋。警方於同年7月19日監視該房屋,後在房屋內搜出10枚汽油彈、金屬彈弓、宣揚“香港民族陣線”及“港獨”的宣傳品。此外,警方還找到共重約1公斤的白色粉末及雙氧水等材料。
經專家鑑定,認為有關物品是製造TATP炸藥的原材料,並以這些物品進行爆炸測試。控方今天在庭上播放測試影片,可見有關物品在被引爆時發出巨大爆炸聲,而且碎片四散。而被告在被捕時,則一直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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