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通訊員 劉雅
近期,東莞市第二市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微商詐騙微商”型別的案件。做“微商”的張女士,掉進了同為“微商”的騙子設計的陷阱中,被騙了1萬多元人民幣,而跟張女士有同樣遭遇的受害“微商”,多達67人,被騙總金額約120萬元人民幣。
張女士在東莞市某工廠打工,為了多掙點錢,便在工作之餘做起了“微商”。儘管張女士非常賣力地宣傳產品,但是生意並不理想。有一天,一位陌生的網友加了她的微信。這位自稱代理一款藜麥減肥茶產品的“微商”餘女士,跟她短暫寒暄後,提出互相在朋友圈宣傳推銷對方的產品,以此擴充套件銷路。張女士覺得這主意不錯,便在朋友圈發了減肥茶廣告。廣告發出的當天,就有人添加了張女士的微信好友,諮詢該款減肥茶,並支付了320元購買了2盒產品,張女士便把訂單資訊和錢一併轉發給了餘女士,讓餘女士發貨給客戶。接下來幾天,都陸續有人新增張女士好友購買此產品。突然,有個客戶甚至要下單買60盒,這時餘女士建議張女士加入成為這款藜麥減肥茶的代理。張女士眼看這款減肥茶十分暢銷,便交了5000元購買50盒產品升級成為了黃金代理。接下來,產品很快銷售一空。於是,張女士興沖沖地又交了12000元升級為白金代理。但這之後,卻再也沒有買家要買這款產品了,張女士去找餘女士要說法,才發現自己已被拉黑。
“微商互推產品”本是為了開啟銷路的推銷手段,卻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新型的詐騙手段。
檢察機關辦理這起案件中,實施詐騙的12人“微商”團伙分工十分明確,有人負責蒐集微商資訊,有人負責假扮微商代理,有人負責假扮客戶購買產品等等,並有一套相應的“詐騙劇本”。該詐騙團伙以“互推產品”為由大量新增“微商”,隨後假扮客戶的“託”新增受害者微信好友諮詢購買產品,營造產品熱銷假象後再說服受害者成為其產品代理,而在受害者交納高額代理費後,不法分子便馬上刪除受害者好友,捲款走人。經查,該詐騙團伙共騙取67名受害人約120萬元人民幣,東莞市第二市區檢察院依法對該詐騙團伙提起公訴,獲法院判決支援,該團伙成員最終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八年不等,並處相應罰金。
檢察官提醒,事出反常必有妖。突如其來的超高回報背後,往往“暗藏殺機”。因此,“微商”們在選擇“互推”合作伙伴時,應儘量選擇相對熟悉的朋友進行合作。當有陌生人提出“互推”時務必要提高警惕,切忌被一時的“高額”利益衝昏頭腦而投入大量代理費用,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損失。(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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