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新華社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銘暉決定逮捕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銘暉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王銘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本文轉自:新華社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銘暉決定逮捕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銘暉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王銘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151 字。
轉載請註明: 王銘暉被依法逮捕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