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亂港分子(港媒)
此前,除亂港分子鄭文傑及劉康外,香港警方還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同時通緝四人,包括羅冠聰、陳家駒、黃臺仰以及牧師朱耀明的兒子朱牧民。這些人即使被警方通緝,仍頻頻打所謂的“國際線”,要求外國制裁香港。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有關行為已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有政界人士則批評他們的行為只為刷存在感保持人氣,以繼續配合“洋主子”抹黑香港。
據香港大公網19日報道,在香港國安法出臺前潛逃到英國的羅冠聰,日前去信英國外相拉布,請求對方按所謂“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內地和香港的官員、警察及愛國愛港人士,並汙衊有關人士“破壞中英聯合宣告”“強推國安法”云云。朱牧民則在社交網站臉書上多次發帖,要求美國政府停止執行香港的引渡協議及組織活動,推動向中國及香港官員進行制裁,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此外,現已潛逃荷蘭的陳家駒在臉書釋出“港獨”旗幟照片及帖文;流亡德國的黃臺仰則在臉書上釋出影片,揚言爭取外國議員及傳媒協助推動“港獨”,涉嫌煽動分裂國家。
正潛逃英國的前英國駐港總領事館職員鄭文傑及“港獨”分子劉康17日聯名去信韓國外交部部長康京和,聲稱韓國應實施暫停對香港及中國的引渡協議。鄭文傑與劉康在信中汙衊香港特區政府,抹黑及妖魔化香港國安法。他們還在毫無依據的情況下,妄稱香港國安法將針對所有批評香港及內地政權的人士,被引渡者或會面臨被“捏造”的罪名云云。
本身是律師的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認為,按初步證據來說,鄭文傑及劉康的行為已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因其行為已涉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9條中“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和敵對行動”罪行。他建議,香港警方國安處可就他們的行為再發通緝令,一方面能表達立場,另一方面當能成功緝捕他們時能夠加重刑罰。
簡松年還認為,他們的行為實則是為爭取其他國家政治庇護的籌碼,甘願成為他國的政治棋子,因此才需要高調地向其他國家呼籲作出所謂“制裁香港”的決定,以營造一個受到“政治迫害”的假象。
香港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批評說,鄭文傑及劉康去信韓國外交部,煽風點火,這種說三道四的做法是“港獨”分子的一貫伎倆,目的是為刷存在感保持人氣,吸引支持者對其繼續“課金”,另一方面就是繼續配合其“洋主子”破壞香港形象的目的。陸頌雄認為,若一個國家取消與其他國家的引渡協議,受損害的必定是自己國家,因自己國家的國民不能受到保障,因此有智慧的國家不會受其他國家或人士的“指揮棒”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