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道】為保護所謂“核心關鍵技術”,臺灣陸委會預告將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接受當局委託或補助的關鍵技術科技人員進行登陸控管。
親綠的《自由時報》3日稱,修正草案規定補助達一定標準、從事涉及“核心關鍵技術”業務的個人或民間團體、法人、機構成員,以及受委託、補助終止或離職後未滿3年者,進入大陸須先申請,由臺“內政部”、“國安局”、“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所組成的審查會審查。若上述人員未經審查許可而登陸,可處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新臺幣罰款;登陸返臺後,他們應向(原)服務機關或委託、補助機關進行通報,違反通報義務者可被處2萬-10萬元新臺幣罰款。
報道稱,現行“兩岸關係條例”規定,政務人員、縣市首長等須申請許可才能去大陸;本次修正增訂科技人員,是為保護臺灣安全,因為關鍵技術是跟人走的,“人流管理有其必要,藉此強化核心關鍵技術不外流中國”。臺“科技部政務次長”林敏聰稱,“科技部”原本就針對核心科技有一定管制規範,會篩選較為敏感的科技專案如農業科技、製造業關鍵技術、航天及衛星科技等,經核定後提報科技小組。這次修訂會更具體。
《自由時報》還聲稱,大陸一直鎖定臺灣高科技產業,透過陸資企業在臺成立的“白手套”公司,高薪挖臺灣研發人才登陸,吸收核心關鍵技術,3年內挖走臺灣200多名半導體人才。可以說,民進黨當局一直防範大陸挖人才,今年4月曾發出通知,禁止招聘平臺和獵頭公司幫助或代表任何公司僱用個人在大陸工作,違反者將被罰款,“如果招聘涉及半導體和積體電路,則罰款更高”。有島內網民在論壇留言批評稱,“政府帶頭低薪養慣老闆還不準人民跑,可悲”“統統留在臺灣領低薪”。有評論稱,事實上臺灣半導體人才也希望能到大陸工作——除了相關的優惠政策外,相對較高的薪資以及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也是吸引他們登陸的關鍵。而在臺灣市場,受限於資源、市場規模和國際視野等,人才發展空間受到侷限,想要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跳出臺灣是必然。(張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