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個省級農信社一把手和班子成員落馬 緣何腐敗頻發

近10個省級農信社一把手和班子成員落馬 有的出現前腐後繼、窩案串案現象

農信社緣何腐敗頻發

本報記者 韓亞棟

今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訊息,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佟鐵順涉嫌受賄罪一案被提起公訴;6月,曾任四川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副理事長的王挺被公佈“雙開”;5月,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委員、副主任孫斌被公佈“雙開”;4月,遼寧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王中印接受審查調查……近期,一批農信社領導幹部被查處,釋放了堅決斬斷農信領域腐敗利益鏈的鮮明訊號。

黨的十九大以來,在全國31個省區市中,遼寧、陝西、安徽、四川、內蒙古、山西、海南、山東等近10個省級農村信用聯社“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落馬,有的地方甚至出現前腐後繼、窩案串案現象。省級農村信用聯社緣何會成腐敗重災區?從案件情況看,農信社領導撈錢的伎倆主要有哪些?針對案件暴露的制度和監管漏洞,如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1 多省農信社“一把手”及班子成員落馬,有的在領導被留置、多名同事案發後仍收受數百萬元賄賂

近年來,省級農村信用聯社案件頻發,有的地方甚至出現前腐後繼、窩案串案現象。2015至2018年,被視為雲南省聯社“三駕馬車”的省聯社黨委副書記、主任羅敏,原黨委書記、理事長萬仁禮,原黨委書記蔣兆崗先後落馬。2018年,山東省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宋文瑄被“雙開”,海南省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吳偉雄被開除黨籍。2019至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聯社原黨委副書記、理事長楊阿麟被開除黨籍,原黨委書記、理事長佟鐵順被查處。2020年,安徽省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陳鵬,省聯社黨委委員、副主任孫斌先後落馬;山西省聯社也爆出窩案,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崔聯會,原黨委副書記、副理事長、主任邢亮,原黨委專職副書記、副理事長王忠澤,黨委原副書記王再升被查處。2021年,陝西省聯社原理事長楊建新、副主任王旭明同日落馬;遼寧省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王中印接受審查調查。

一些領導幹部貪婪、膽大、奢靡,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如安徽省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陳鵬應華夏保險總經理鄧某某請託,自2011年起助其在省農商行系統推銷保險。在陳鵬授意下,鄧某某以為陳鵬過生日為由,組織多次飯局,邀請各農商行董事長參加,陳鵬夫婦極力為其站臺。各農商行“有求必應”,50餘家農商行參保(約佔全省農商行2/3),總額達96.96億餘元,相關購買行為持續到2019年,陳鵬收受鄧某某賄賂6000餘萬元。孫斌從省聯社辦公室主任到省聯社副主任到合肥市副市長再回省聯社,一路貪腐,什麼錢都敢收,在陳鵬被留置、多名農商行高管案發後,仍收受數百萬元賄賂。他長期貪圖享樂,酷愛打高爾夫,打球地點遍佈全國,每逢週末必打無疑;嗜賭成性,一場賭博輸贏數額動輒數萬十幾萬元,被留置前一天還在黃山賭博,很多違法亂紀交易都在麻將桌上談成。

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案發地揪出的“碩鼠巨蠹”,除了省聯社領導,也不乏來自其主管的各農商行和縣鄉信用社幹部。陳鵬落馬後,安徽省農商行系統13名高管相繼被查。楊阿麟案更是造成內蒙古農商行系統400餘人涉案,10餘名高管被查。在萬仁禮等領導幹部“示範”效應下,雲南省農信社系統內部收送禮金禮品成風。辦案人員稱,省聯社“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立身不正,帶頭貪腐,幾乎必然導致全系統腐敗蔓延和政治生態被嚴重破壞。

2 農信社領導崗位的腐敗問題多發於信貸審批、人事調整及基礎設施建設等環節

據辦案人員介紹,從案發情況看,農信社領導崗位的腐敗問題多發生於信貸審批、人事調整及基礎設施建設等環節。

屢屢插手信貸業務,把信貸審批權當“聚寶盆”。一些農商行高管政商關係、銀企關係錯位,發放人情貸、關係貸問題突出,省聯社雖不直接經手信貸業務,但作為各家農商行主管單位,具有很大話語權。雲南省農信社號稱“雲南最大的銀行”,蔣兆崗、羅敏與萬仁禮搭班期間,憑藉領導意志違規放貸。判決書顯示,羅敏經手的不少貸款,均是靠“打招呼”放行。如她為雲南邦業園林綠化公司老闆桂雍在企業貸款、房地產銷售方面謀取利益,收取100餘萬元賄賂、價值24萬的孔雀圖一幅。蔣兆崗與雲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曹建方的秘書吳敏章交往甚密,因開發某專案需貸款授信,吳敏章發小、雲南仁澤地產公司董事長陳勇請蔣兆崗吃飯。飯桌上,蔣兆崗叫來時任昆明市盤龍區農信社理事長李紅坤、主任李明,“讓他們關照陳勇”。仁澤地產向盤龍區農信社申請到了7億元貸款授信,貸款3.9億元,陳勇向蔣兆崗行賄20萬元。

“各省農商行與當地經濟深度關聯,這些以權錢交易為背景、以金融違規為手段的違法犯罪案件,社會危害極大。”安徽省紀委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副主任李曉東告訴記者,被查物件與不法商人內外勾結,利用手中權力,透過違法放貸、挪用資金、違規開具金融票證等手段,使大量資金違規流入“兩高一剩”和房地產等國家限控行業、股市甚至根本不具備償還能力的“空殼公司”,給當地營商環境和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危害。

對用人資格審查、親屬迴避、交流輪崗等把關不嚴,講關係、看背景、“近親繁殖”問題突出。比如陳鵬的“雙開”通報直指其“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辦案人員透露,陳鵬任人唯親、唯錢、唯權,收受系統內約40人賄賂,並透過召開省聯社黨委會發表同意意見、向相關農商行高管打招呼等方式,為相關人員謀取晉升、調動、親友入職等人事利益,嚴重損害省農商行系統政治生態,造成惡劣影響。此外,楊阿麟、吳偉雄等人也被通報“在幹部職務調整晉升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干預省農信社系統人事招聘和錄用工作”,其中楊阿麟案更是被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定性為“一起較為典型的金融機構領導幹部利用幹部人事權收受賄賂、瘋狂斂財的腐敗案件”。

在基建等方面投入大量資金,但有的招投標程式不規範,給腐敗帶來可乘之機。孫斌把分管的資訊化建設當“私人領地”,收受與省聯社在手機盾、手機銀行、社群e銀行、金農信e貸等業務有合作關係的上海某公司老闆孫某某所送該公司5‰股權(價值600萬元),透過其情人李某某收受與省聯社開展“銀鐵通”專案、網格化營銷系統等業務合作的南京某公司老闆楊某某該公司10%股權(價值50萬元)、40萬元“提成費用”以及3萬元購物卡,還索要了一輛價值55萬餘元的汽車。

3 制度和監管存在漏洞,自身缺乏有效權力監督體系,導致一些省聯社腐敗問題高發頻發

省聯社、農商行腐敗問題高發頻發,其中暴露的制度和監管漏洞引人注目。

目前,農信系統自上而下的管理體制,細分成多種模式,其中大多數地方所採用的是所謂“省聯社—縣級聯社二元體制”。在這種模式下,各縣級聯社作為獨立法人,省聯社是一個負責日常業務監督與管理的行政機構。近年來全國各地縣級農信社絕大部分改製為農村商業銀行,省聯社扁平化管理縣級農商行,承擔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

“省聯社顯性權力較小,隱性權力較大。”安徽省紀委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副主任陳勇分析,省聯社管理著一省幾十家甚至上百家縣級農商行的領導班子,人事權高度集中,一些省聯社領導因此收受系統內高管禮金賄賂,大肆賣官鬻爵,省聯社領導想插手各農商行工程建設、專案管理和信貸業務也十分便利。

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莫開偉分析,省聯社名義上是一個經營管理機構,實際上是一個政府行政機構,而它管理的縣農商行又是企業經營單位。在這種管理體制下,人、財、物等權力過分集中於省聯社,而省聯社雖名義上在省政府與省級金融監管的雙重監管之下,實際上其各項權力未能得到有效制約。“用強力的行政手腕管理農商行系統,自身又缺乏有效權力監督體系,這就是一些省聯社腐敗問題高發頻發的重要原因。”莫開偉說。

同級監督失靈,“一把手”權力失控。在紀檢監察派駐改革前,一些省聯社主要負責人在把控權力上極為強勢,大搞“家長制”“一言堂”,同級監督形同虛設。例如,對於陳鵬在安徽省聯社工作期間所涉問題,省聯社紀委監督缺位,既沒有咬耳扯袖、紅臉出汗,也沒有向上級紀委及時反映報告相關情況。多年來該社對審計、巡察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多以內部處理為主,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責的少之又少。

同樣,對縣農商行的監管也存在監督制約缺失、壓力傳導不到位等問題。據安徽省紀委監委辦案人員錢碩分析,銀保監部門雖有監管權但不是主管部門;市縣黨委政府沒有具體管理職能,國有資本在農商行股本中的佔比明顯偏低,部分農商行甚至沒有國有資本;省聯社對縣農商行的監管因為種種原因也較為薄弱。

農信系統腐敗案高發,還與一些單位管理混亂有關。有的地方存在員工紀法觀念淡薄、違規操作普遍、重要崗位輪崗制度缺位、風險隱患排查不到位、印證管理失控、未嚴格執行審計內控制度等問題,這給一些別有用心者提供了伺機作案的機會。在呼和浩特市和林縣農信社,員工王某某在任樊家夭、大紅城信用社主任期間,利用其職務之便,冒用他人身份證,以化整為零方式給自己違法放貸74筆共計204萬元,並將貸款揮霍一空。安徽潁東農商行董事長、副行長、監事長合謀“協作”,左手“戴面具”借貸,右手“開後門”放款,在自家銀行的募股過程中動手腳大肆斂財。

4 堅持查辦案件與防範風險並重,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等工作,保障促進農信系統健康發展

腐敗案件高發頻發,嚴重損害農信系統政治生態,影響全系統改革發展質量。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三不”一體推進的思路,堅持從查清事實、追贓挽損、防控風險、彌補漏洞、重塑生態等方面同步發力,既維護了農信系統隊伍的純潔性,維護了紀法的嚴肅性,也有助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體現了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針對同級監督失靈,“一把手”權力失控問題,一些地方抓深抓實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將監督的“探頭”校準撥亮。安徽、雲南等地撤銷省農信社紀委,改由省紀委監委向省農信社派駐紀檢監察組。派駐改革後,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受省紀委監委直接領導,從原來的“同級監督”轉變為“上級監督”,有效解決了原省聯社內設紀委權威性不足、獨立性不強的問題;由原省聯社紀委向省聯社黨委彙報工作,轉變為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與黨委定期會商、重要情況通報,省聯社黨委更加重視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

針對一些領導幹部“違規用人”、違規干預農商行工作等突出問題推動整改。安徽省聯社聚焦“三重一大”、選人用人、信貸投放、財務管理等重點領域制定48項負面清單,及時修訂員工招聘、交流輪崗等關鍵制度,並從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入手開展專項整治,2020年累計調整農商行“一把手”25人,推動紀委書記異地交流任職16人,1名農商行董事長和1名行長因缺乏責任擔當被免職。楊阿麟案案發後,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排查信貸管理等方面廉潔風險點46個,制定防控措施73項,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紮緊織密權力執行的制度鐵籠。雲南省聯社對蔣兆崗、萬仁禮、羅敏任職期間選人用人工作,省委兩次巡視整改,省紀委監委移交問題線索處置,重大案件處置,貸款發放,呆賬核銷等情況進行“回頭看”,對原來處理不當的堅決予以糾正,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全省農信社結合身邊的違紀違法案及存在的重大問題進行全面整改,推動修復省農信系統政治生態。

針對省聯社“一把手”腐敗背後暴露的制度漏洞,業界人士認為,要逐步深化省聯社體制機制改革。2020年5月,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發文稱將推出11條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制定《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實施意見》。幾乎同時,中國銀保監會制定出臺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意見》,並部署開展相關改革試點。今年1月,2021年中國銀保監會工作會議提出“有序推進省聯社改革試點”。

對於省聯社改革問題,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今年3月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改革要從實際出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辦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要按照所有制結構,把黨的關係搞清楚,黨的管理和黨的領導要加強,同時要進行清產核資,處置一些不良資產,還要追回欠款。今年7月,在上半年銀行業保險業執行發展情況新聞釋出會上,中國銀保監會政策研究局負責人葉燕斐透露,大多數省區已經報送了深化省聯社改革的方案。

“省聯社的‘管理’權責是特殊歷史時期的產物,這種管理體制在農商行紛紛改制到位、現代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完成、商業銀行經營模式轉型的當下,到了該徹底改革的時候了。”莫開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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