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仔細檢視機器上公示的經營者資質資訊。
本報訊(文/圖 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孔凡潔 姚歡)食品自動售貨機作為新興食品經營業態,如今在廈門的公園、商場、地鐵、學校等公共場所越來越常見。但“好用又方便”的同時,自助模式下消費者購買前無法檢視商品資訊,也容易引發消費糾紛或食品安全問題。為規範自動售貨機食品經營行為,近日,湖里區市場監管局禾山市場監管所對轄區內的食品自動售貨機開展了專項“體檢”。
自動售貨機應公示經營者資訊
昨日下午,記者隨同市場監管執法人員,來到五緣灣天虹商場進行檢查。在商場一樓,一臺售賣鮮榨橙汁的“天使之橙”自動售貨機前,執法人員首先仔細查看了機器上公示的經營者資質資訊:機器左側張貼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上面經營者的名稱、地址、聯絡電話等資訊一目瞭然;機器正面的明顯位置也公示了“400”開頭的消費者服務熱線電話。
“自動售貨機的最大特點就是無人銷售,這種情況下如果機器上未標明裝置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絡電話、投訴電話等資訊,消費者在遇到問題時往往會面臨找不到經營者維權的困境。”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因此,去年8月,市市場監管局出臺的《關於加強自動售貨食品經營許可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每臺自動售貨機必須在顯著位置公示經營單位的許可證資訊及經營者聯絡方式,且標記標識不易脫落。
建立約談機制規範經營行為
自動售貨機內待售的食品是否存在過期變質、來源不明問題,也是檢查的重點。透過這臺機器的透明機身,可以看到用於榨汁的橙子色澤鮮亮、擺放整齊,未發現肉眼可見的腐敗變質現象。商場負責人表示,他們每月都會向自動售貨機經營者索取食品供應商的資質證明以及進貨票據、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鮮橙等水果屬於生鮮食品,保質期不像預包裝食品那麼長,容易受溫度、溼度影響腐敗變質。”執法人員指出,因此自動售貨機經營者更要嚴格履行食品進貨查驗義務,定期排查、清理臨近保質期食品,及時銷燬變質、過期食品。
而商場作為第三方運營企業,在督促自動售貨機經營者履行好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同時,自身也要盡到食品安全查驗義務,及時索要、留存食品的檢驗報告、供貨方資質等材料,特別是對水果這樣的生鮮農副產品,要做好每個批次的進貨查驗。
隨後,執法人員對廈門太古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廠區內的飲料自動售貨機進行了檢查。該公司目前在全市共投放了500多臺自動售貨機,主要銷售可口可樂旗下品牌的汽水、果汁等產品。檢查發現,該公司的自動售貨機按要求公示了食品經營許可證資訊及聯絡電話,但標識較小字型不易看清,執法人員建議改進。
禾山市場監管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他們將繼續加強對轄區範圍內自動售貨機的監管,建立經營者約談機制,督促自動售貨機經營者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為,確保食品自動售貨這一模式使用便捷,食用安全。
來源: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