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汪理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安徽省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汪理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淮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理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淮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汪理文在擔任黃山市財政局局長、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建軍決定逮捕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張建軍(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建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此前訊息:
日前,經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宿州市埇橋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張建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建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三觀”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肆無忌憚,私慾膨脹,公然利用職權為親屬“搭臺鋪路”,為不法商人牽線搭橋,違規收受禮金,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透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鉅額財物。
張建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安徽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建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ND
關注中安線上官方微信
來源:安徽檢察 安徽紀檢監察網
編輯: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