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1日
一男子在世界自然遺產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貴州銅仁梵淨山遊玩時
使用登山杖在貴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梵淨山金頂摩崖”的石壁上
刻劃了“麗水陳國”4個字
現場影片很快在網路傳播
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此後,銅仁江口縣人民檢察院
對此事啟動調查
並提起了民事公益訴訟
經專業機構鑑定
此舉造成文物“部分破損”
對梵淨山的景觀美學功能和文物造成
“不可逆的損害”
法庭近日依法對陳某進行了判決
判決被告陳某支付各項修復及賠償費用
共計123952.08元
刻畫4個字賠償12萬元
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文物遭刻劃為何屢禁不止?===
從八達嶺長城到敦煌壁畫
從杭州西湖到四川峨眉山
……
我國大量文物、名勝古蹟都曾被遊客
以刻字、塗鴉、踩踏等方式損壞
為何這樣的行為持續多年、屢禁不止?
首先是遊客虛榮心理作祟
文物保護意識不強
許多人藉著刻字證明
自己曾遊歷此處
向後來者表明我先於你
向親朋炫耀我曾遊歷
某處文化古蹟等
其次是違法成本太低
對違規破法者
必須加大懲戒力度
提高違規違法成本
讓不文明遊客付出代價!
===損害文物哪些法律責任在等著你?===
刻畫4個字賠償12萬元
此次法院的判決足以讓當事人
為自己的不文明行為
付出“疼到肉”的代價
對不文明旅遊者
就要依法依規“打疼”他們
才能讓他們真正吸取教訓
也才能以儆效尤
這也給廣大遊客敲響了警鐘
要引以為戒、要能文明旅遊
否則將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文物承載著歷史、文化和記憶
是不可再生的珍貴文化資源
在文物古蹟上亂刻亂劃不是小事
保護文物,就是保護歷史
破壞文物,就是踐踏歷史
儘管亂刻亂劃者
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
但已被破壞的文物
卻無法再生
面對文物
請大家千萬管住自己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