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的居民肖某某在自家一頭300斤左的牛“神秘死亡”後,他打起了“歪腦筋”,經人介紹,他將“死因不明”、未經檢疫的牛賣給了市場攤販。近日,由瓦房店市人民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辦理的肖某某等人涉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經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後作出判決。
2020年10月21日,瓦房店市的居民肖某某在自家一頭300斤左右牛在“神秘死亡”、死因不明的情況下,為了牟利,在未經檢疫的情況下,透過範某某、劉某某介紹銷售給李某某。
李某某將牛扒皮、肢解、分割後,聯絡市場的肉鋪攤販高某某,將牛肉銷售給高某某,並告知高某某牛肉來自一頭“死因不明”的牛。高某某將部分牛雜銷售給做熟食加工生意的王某某。後高某某將剩餘的牛胴體準備運往某市場自己經營的肉鋪進行銷售的途中被查獲。 經瓦房店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現場鑑定,該牛胴體為死因不明的牛胴體。
不久前,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此案。瓦房店市人民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依法審查後認為,肖某某等人銷售死因不明的牛的違法行為侵犯了不特定消費者生命健康權,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在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也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近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肖某某等人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別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的刑罰。判令肖某某等人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全國性的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肖某某等人共同支付所出售的死因不明的牛價款十倍的賠償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李某某、高某某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全部得到支援。
據悉,該案由此也成為瓦房店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首例食品安全領域獲法院判決支援的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案件,也是自該院與瓦房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協作通報機制以來對適用從業禁止制度的又一次實踐探索。劉治軍 半島晨報、39度影片首席記者張錫明 實習生孫禕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