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內發表辱警言論 隆林一男子被拘留5日

本報隆林訊 近日,隆林各族自治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開展淨網行動中發現,在轄區內有一名網友用微信朋友圈釋出辱警言論,網安大隊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並傳喚釋出辱警言論的黃某輝到新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經詢問,黃某輝如實承認在微信朋友圈釋出辱罵民警的違法事實。

據黃某輝供述,近段時間以來,民警在他所住的小區路口查車次數比較頻繁,他認為民警查車是專門針對該小區住戶,當晚喝了酒,趁著酒勁發表了不當言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黃某輝被行政拘留5日。

□黃吉勇 甘青萍

來源:右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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