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陳思/文圖
(2019年的青山)
從2003年開始,在濟南玉龍山,李福深帶著女兒種樹。李福深說,這些年自己為了種樹“散盡家財”,投入了三千萬,種了80萬棵樹,現在荒山變綠洲,女兒卻面臨牢獄之災,自己也被取保候審。
李福深不解:15年前,自己和女兒作為“濟南首次出現的個人大面積荒山治理”的先進代表,登上了《濟南日報》,現在,“造林者”怎麼會犯了“毀林罪”?荒山墾綠怎麼會“非法佔用林地”?針對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採訪。
停掉生意出資3600萬種樹 荒山變成森林公園核心區
“我是濟南最早的一批‘萬元戶’,為了種樹,我停掉生意。前前後後花了3600多萬,現在負債累累。我怎麼可能會親手毀掉自己種下的大樹?”8月27日,74歲的聽力殘疾老人李福深情緒頗為激動地說。
《濟南日報》、《巾幗創業足跡》等刊物公開報道顯示,李福深承包的玉龍山原名西鳳凰山,曾經是一個亂石遍地、土壤貧瘠、山體多處亂挖亂採、千瘡百孔、破損不堪的禿山。2003年10月,李福深成為濟南簽訂“四荒”合同的第一人,承包期限為50年。2004年開始,他陸續停掉自己開的大學食堂、網咖、酒店,把全部精力投在玉龍山治理。
據李福深家人介紹,一開始家屬也並不支援他的這一做法。“但他總是說‘我想幹個好事,想幹個子孫忘不了的好事。’他說服了我們全家人,(說)這是一個不但能造福自己,還能造福社會的事。”
根據李福深的家人回憶,“在沒有路、沒有水、沒有電,僅有的半間房子還沒有頂的惡劣條件下,他發動全家開始荒山綠化、植樹造林。他先後個人出資3600餘萬元。到2019年的時候,已經是負債累累。”
李福深告訴記者,憑著一份執念,自己和家人,從2003年開始,在玉龍山種了16年的樹。“一共種了80多萬棵。”
根據濟南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的官網介紹資料顯示,李福深曾經承包的荒山,現在已經是玉龍山森林公園的核心區域。綠化局官網顯示:玉龍山森林公園有喬、灌木品種200多個,中心區域森林覆蓋率達到90%以上,輻射區域80%以上,完成了優質綠化,生態環境優良……玉龍山森林公園內景物眾多,在當地知名度很高……每年吸引過萬人來園觀光休閒,多家電視臺、電臺、報刊、網站都對此進行了宣傳。
買了15年土,唯一一年不要錢的黃土卻成了隱患
據李福深回憶,因為沒有經驗,最早在荒山上栽的3000棵板栗和3000棵側柏陸續枯死,最後只剩下了3棵。“當時急得飯也吃不下,覺也睡不著,就是想不明白。後來在別人的指導下找到了林業專家,才知道這種山和南部山區的山不一樣,山上沒有土而且還不存水,活一棵樹要挖一個石頭坑,擔兩麻袋土,填埋進去,才可以紮根,鎖住水分,保證成活率,還有側柏的土質不適合,才會大量死亡。受此教訓,我們為保證樹苗成活率,耗費巨資,大量購買種植土,花錢僱人,走六里路回老家拉水,靠肩扛手提運土上山,挖坑、填土、栽樹、澆水……”
據李福深家人介紹,2019年之前,家裡一直都是買土種樹,人工背上山,其中僅2003年,買土就花了二三十萬。
(2003年的荒山)
庭審筆錄顯示,李福深李成燕等人稱買土,在2019年之前,一車需要花費四五十元,每年需要六七十萬。2019年時,透過朋友介紹等方式,他們得知有人可以送種植土,並且不僅不要錢,而且每車給他們100元左右。
“十幾年,我們都是買土種樹,但是2019年前後,有不少車拉著黃土過來,我們問他們多少錢一車土,他們說不要錢,並且一車還給我80—100元。種了一輩子樹,第一次遇見這樣的好事。”
李福深家人告訴記者,在玉龍山種樹需要墊起厚厚的土層方可種樹。2019年拉運過來的,也是放在需要回填和無成活植被的專門區域,拉土車不可以在園區隨意傾倒。土運過來後,家人會隨平隨種。
(2019年的青山)
也正是2019年免費的種植土,成了李成燕被拘捕的關鍵。
濟南市市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調查筆錄顯示,2019年4月4日,李福深被執法局調查問詢。過程中,執法局工作人員告訴李福深,依據《濟南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定建築垃圾消納場。在執法人員看來,李福深、李成燕屬於違規私設建築垃圾消納場。
隨後不久,李福深、李成燕父女二人被拘捕,濟南市森林公安局直屬分局的拘留通知書顯示,兩人因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刑事拘留,其中李成燕羈押在濟南市第五看守所。而李福深因身體原因被取保候審。2019年10月23日,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李成燕、李福深“非法佔用林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林地大量毀壞……應當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追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
李福深稱相關部門花31萬種樹,因不用黃土全死了
對於所拉的“土”的型別描述,當地執法局與公安部門有不同的描述。在執法局的問訊筆錄中,拉到玉龍山的土被形容為“建築垃圾”。在警方的說法中,所拉的土被形容為“渣土”。
對此說法,李福深的辯護人提出了異議,他認為本案是山上倒渣土是否影響樹木生長,但是公安機關取證時,並沒有對渣土的性質與其是否影響玉龍山樹木生長,蒐集資料。辯護人稱,渣土就是棄土,是一個比較籠統的概念,包括種植土、生活垃圾、有毒有害物質等,僅僅以渣土暗示不適用樹木生長是不科學的。
那麼當時所拉的土實際是否是種植土呢?
記者注意到,據李成燕的辯護人、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主任殷清利律師梳理,偵察機關對渣土車車主、司機的調查筆錄中,王某、楊某等9個司機均證明,自己所拉的土為“種植土”或是“好土”,不是建築垃圾類的渣土。其中還有一人提到,“現場有個指揮員,建築垃圾他們這裡堅決不要的。”
記者詢問當時2019年所拉的“渣土”的去向問題,李福深家屬告訴記者,已經被有關部門清理走了。不過,從李成燕辯護人、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主任殷清利律師提供的照片顯示,清運現場遺留的渣土看著與普通的黃土差別並不大。
記者留意到,在李成燕、李福深被當地公安機關拘捕後的6月份,由濟南市市中區農業農村局發包,某公司承包,花費了約31萬在玉龍山“生態提質”種植苗木。李福深告訴記者,“他們種樹沒有按我的辦法拉土用土,而是直接種植,結果樹幾乎全死了。我委託第三方公司調查了一下,一共死了2827株苗木。”
針對這一問題,記者撥通了知情人士提供的濟南市中區農發局林業站姜富林站長的電話,想就這一問題進行採訪。“是姜站長嗎?”“嗯。”隨後,在記者通報過身份之後,“姜站長”稱“打錯了”。“請問是中區農發局林業站姜富林站長的電話嗎?”記者再次詢問,電話那頭默數秒後,結束通話了電話……
辯護律師:李成燕家人行為有益於林地保護,辦案法官:案件庭審不會直播
殷清利律師認為,本案中李成燕家人對涉案荒山享有開發及承包權利,並未約定屬於保護的林地,當然其有權對於經濟林、果樹等進行相應的移栽、更替等處理;並且,李成燕家人移栽樹木、增加土層並種植其他大型、貴重樹木,完全符合植樹造林之客觀規律,屬於有益於林地保護行為,不存在社會危害性,公訴機關指控李成燕等人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不能成立。
9月3日上午,殷清利告訴記者,李成燕案件,之前已經提交了庭審直播申請,上一週法官助理親自回覆“本週五透過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還要求辯護律師必須著律師袍”。“但是剛剛辦案法官給我打電話說:‘本案公訴人認為本案直播範圍過大,影響下一步取證決定不予庭審直播’。”
9月3日下午,記者與濟南市中區法院郭法官取得了聯絡,她告訴記者,這場庭審不會進行直播,其他問題,要聯絡宣傳部門。
【來源: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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