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民生之恩澤 德行之鞭策

由 鍾離黎明 釋出於 綜合

孟德斯鳩曾說:“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身處高牆內的服刑罪犯,在接受刑罰處罰的同時,其婚姻家庭、繼承權、物權、人格權等方面的民事權利依舊受到民法的保護。

今年6月以來,上海監獄在服刑罪犯中開展了民法典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在普及法律知識的同時,進一步培養罪犯法治理念,引導他們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思考和解決問題。此次活動在服刑罪犯中營造起學習法律的熱潮,作為系列活動之一的徵文比賽活動也收穫了大量服刑人員的投稿。

下面是此次徵文活動的優秀作品之一,來自女子監獄劉某的作品《民生之恩澤 德行之鞭策》。

民生之恩澤 德行之鞭策

“法者治之端也”,一個現代化的、正在走向新時代的國家,依法治國必將是治國理政的必然選擇。

《民法典》帶著幾代人的夙願,帶著人民群眾的期盼,以人民需求為內容,以“人民至上”為初心,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宗旨,歷經幾代法律人潛心研究、司法實踐、艱辛努力,一部以“法典”命名,一部“百姓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終於站在了新中國發展的舞臺,邁著親切、自信、穩健的步伐,向著百姓走來,向著新時代走來。

《民法典》順應改革開放新時代的要求,在滿足人民群眾物質生活的同時,為人民群眾精神生活的豐富提供了法律的保障,使人民群眾不僅生活得美滿,而且生活得有尊嚴,極大提高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聽民之呼聲,有求必應,一呼百應。1206條法規,十萬余文字,回應了人民之問,國家之問,時代之問。

女子監獄組織模擬法庭,選取社會生活中常見的合同糾紛、侵權以及婚姻繼承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以案說法、以案學法。活動中,服刑人員分別扮演原告和被告角色,結合案例,運用民法相關規範,活學活用。

在我人生最低谷的階段,在監獄獲得了這樣的機會學習《民法典》,使我對法律的定義、法理的概念有了一次全新的認識和理解,對《民法典》的法條除了法律意義上的解讀,還有了思想上的觸動和感悟。

前不久,年屆九旬的老父親來信告訴我,他學會了用手機上網購物,還學會用指紋、刷臉來保護購物安全,他還告訴我現在去小區散步,不用擔心有不明“飛行物”襲擾,小區旁的社會食堂很方便,飯菜很香很乾淨,舌尖上只有美味,沒有危險。信中字裡行間流露出的生活安定和滿足溢於言表。這些不正是《民法典》帶給百姓的福祉嗎?今天的我,因為犯罪而身陷圇圄,愧對國家,愧對人民,而黨和國家卻給我的家人以如此周全的護佑,社會穩定、國家安寧、家庭安定也使我安心改造,愧之切,感之深。

監獄還開設綠洲廣播之“《民法典》來了”欄目,透過對服刑人員中徵集的“十大熱點法條”,進行電波釋法,幫助罪犯正確理解法律,準確適用法條,做法律的崇尚者和踐行者。

家是我們每個人最深沉的牽掛,家也是社會最小的組成單位。《民法典》明確規定將樹立傳統、弘揚家庭美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納入總則,“夫妻應當互相忠誠、互相尊敬、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在學到這一法條的時候,我不禁潸然淚下,羞愧難當。一個原本需要我關愛、忠誠、共同經營的家庭,一個原本需要我盡孝、呵護、陪伴的雙親,一個原本我應該給予支援、鼓勵的女兒,卻因為我自私貪婪導致的犯罪,失去了他們原本該擁有的幸福和快樂。我對不起家人,深感負罪和內疚,我想恪守家庭的責任應成為當今社會每一位公民的社會責任,而我也會在擔當家庭和社會責任中,實現個人的價值。

《民法典》的學習於我今天的改造,有了更多的意義,它於我而言,不僅僅是一部保障社會生活的法律,還是我服刑改造的思想武器、行動指南。《民法典》在賦予我們權利的同時也規範我們的行為,同時也是對個人思想道德的一次洗滌和檢視,也是自我提高和完善的機會,增強了的法律意識和紀律意識。透過學習,我對於法律法規,監規紀律有了更深的敬畏感,如果說法律是穩定社會的基石,那麼監規紀律便是我們穩定改造的基礎,更是我服刑改造的責任和義務。學法、知法、懂法,才能崇法、敬法,才能尊法、守法,才能將法治思維植於心底,才能將遵紀守法成為自己的行為習慣。

改造,最難的莫過於思想的改變,價值理念的塑造,律法紀律的堅持,道德底線的堅守,同時這也是服刑改造的關鍵所在,我會將這個“難”成為服刑期間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