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要求消除事故隱患,肥城市中潤石油製品有限公司被罰

記者張偉

5月18日,山東省應急管理廳網站釋出行政處罰公示,肥城市中潤石油製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拆除加油槍,屬於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肥城市中潤石油製品有限公司被肥城市應急管理局處以叄萬元罰款的處罰。

未按要求消除事故隱患,肥城市中潤石油製品有限公司被罰

據文號 (魯泰肥)應急罰(2022)20號處罰顯示,2022年4月26日,肥城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現狀評價報告》中要求該加油站停用的加油機,未按要求拆除加油槍,屬於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肥城市中潤石油製品有限公司被肥城市應急管理局處以叄萬元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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