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嶽品瑜 劉四紅)支付行業開年罰單不斷。1月19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根據央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網站最新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卡友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卡友支付”)因存在違反支付結算相關規定的行為,央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對該公司給予警告並處53萬元罰款;同時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罰款。
針對被罰一事,北京商報記者向卡友支付方面詢問其中具體原因及最新整改情況,但截至發稿時間,暫未收到回覆。
麻袋研究院高階研究員蘇筱芮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卡友支付此次被罰,表明其合規工作存在缺陷,並沒有充分汲取先前的教訓進行整改。“個人推測應該是風控相關業務踩了紅線,尤其是在‘斷卡’行動不斷深化的當下,支付機構更應當與時俱進加強風控,在合規工作上不能掉以輕心。”
官網資訊顯示,卡友支付成立於2003年3月,起家業務為電話支付業務,2009年,該公司曾進行股份改制,現註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2012年6月,卡友支付獲准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銀行卡收單業務,於2017年6月續展,至2022年6月26日到期。
引發關注的是,自卡友支付2017年牌照續展後僅一年,卡友支付就被央行點名通報處罰。
2018年7月,央行官網釋出的訊息顯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央行對卡友支付開展支付結算業務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違反收單交易資訊管理規定、違反收單外包業務管理規定、違反備付金管理規定、違反變更事項管理規定、違規留存銀行卡敏感資訊、未落實商戶現場檢查制度、違反收單結算賬戶設定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完整儲存交易記錄、嚴重違反商戶實名制管理規定等違規行為,且存在消極配合央行檢查的情況。
對此,央行對卡友支付給予警告,併合計罰沒2582.5萬元。另外,責令卡友支付在一年內退出貴州、海南、甘肅、河北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銀行卡收單業務。
除了被罰外,近年來卡友支付也麻煩不斷。就在2020年9月底,中國裁判文書網還曾披露民事判決書,卡友支付2018年間,曾違反中國銀聯制定的收單業務規則,提供錯誤商戶類別碼,導致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按低於實際消費交易型別應收取的手續費,造成鉅額手續費損失。由此,法院判決卡友支付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向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賠償損失906.65萬元。
不過,當時卡友支付對此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訴。而該案從訴前保全到審結歷時一年多,法院最後仍判決卡友支付如數賠償,並承擔8萬餘元的訴訟費。
“支付機構違規不斷,無論是被監管點名通報還是法律訴訟纏身,都會對自身經營產生極大的影響。”蘇筱芮指出,一是品牌聲譽,支付機構違規行為將會影響到合作方的判斷;二是業務影響,包括業務範圍、業務利潤等,機構違規會被監管責令退出某些業務,而“累犯型”機構還可能被央行開出大額罰單,進而影響利潤;最後則是企業經營的可持續性,支付牌照是“續展制”,如果合規性過於低下、屢教不改,那麼很可能通不過續展,從而退出支付市場。
在蘇筱芮看來,後續,支付機構還需根據監管指示對症下藥,及時落實整改各項監管要求。首先,應從制度方面進行規範,例如針對風險較高的交易制定專門的風險管理制度,加強合作方管理;同時還需優化合規管理架構,引入合規領域的專門人才,深入學習和研究合規工作的監管要求;其次,應根據制度細化落實各項措施,例如建立支付交易風險監測系統,建立特約商戶資訊管理系統,藉助科技手段將合規工作抓實抓細;最後,應警惕各項紅線,機構不得挪用結算資金,如發現可疑交易和涉及洗錢、欺詐等風險事件的,需立即採取措施;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